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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政策與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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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政策與法令閱讀


> 發表於 2023/12/25
[法令規範技術]
空調承商.必備水處理技術

空調工程採購—法令要求專業提升7                   大綱 內容

空調承包商.必備水處理技術

總彙系列1.CNS/EER/積垢/熱傳熱力綜合系列2.CNS/EER系列/應用3.總彙.水處理化工技術4.總彙.水處理術語5.EER工程.早期總彙6.E平台-水處理技術

水處理技術系列1.空調水質污染計算2.EER問題與改善方法.原理3~4.化工技術解說(1)(2)、5.空調技師-水處理設計技術、6承包商水處理技術、7水處理.實用技術及市場狀況

CNS系列檔案CNS、AHRI技術CNS、AHRI技術要點EER節能技術90%空調主機EER量測驗析實務技術EER全年確效技術冰機EER.基準值技術及運用SOP

EER與積垢浪費檔案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費用展開表LCC 20年比較表積垢與LMTD公式演算積垢熱傳熱力分析LMTD公式演算筆記節能術語解釋及技能說明

工程效益系列費用展開表工程經濟效益評比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

EER改善成效檢驗系列:懶人包(0)(1)(2)穩態EER技術(1)(2)(3)

成效驗析實務系列EER驗證分析實務(1)(2)EER驗證分析系統畫面(新版)

趨近溫度系列趨近溫度的謬思(1)(2)(3)原來一直都錯了、(4)謬思的實證

防蝕技術系列1腐蝕測試.SOP、2腐蝕試片、3腐蝕照片與防蝕效益、4冷卻水管腐蝕破管

防蝕效益系列1冷卻水處理腐蝕率標準2水處理防蝕經濟效益技術

法令系列:1水處理採購與法令、2水處理與能源管理法、3水處理與技師法、4.EER工程帶動空調產業發展、5.ESCO產業發展的契機、6水處理與偽造文書、7承商水處理技術

業主系列1主機EER改善.第一步2業主進階技術3基本功4業主再進階技術5運轉EER改善專案、6精明購買家.知識經濟、7.CUS/EUS發包範例.解說8水處理送審範例解說

監造系列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2)(3)

【大綱】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一、本文目的—空調承包商須達水處理成效
 A. 空調承包商責任—不偷工減料
  1. 不要買錯了又涉嫌偽造文書       2. 錯誤了30年—自己騙自己,因買錯了
 B. 偷工減料的業主損失
二、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技術
 A. 採購前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實務技術
  1. 合格空調水處理廠商          2. 蒐集水處理市場資訊
  3. 刑法論究偽造文書           4. 採購錯誤難以回頭
 B. 採購中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實務技術
  1. 須找合格廠商報價議價         2. 須提供正確圖面規範標單
 C. 採購後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實務技術
  1. 工地實務               2. 施工計畫書須具備可信度及正確性
  3. 驗收及保固的具體步驟
三、結論

【內容】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30~40年來空調業界的雙重困擾之處,尤其是施工採購送審未達CNS 12575防垢成效標準卻假冒者,就是不真、就是假貨,充斥在空調水處理業中,毋庸贅述。

要言之,防垢成效檢驗技術如下,此可由本公司研發成功的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的518,400筆/年運轉資料庫依序提供:
   1. EER量測(CNS 12575)取得動態EER

   2. 依水溫負載群組→取得穩態EER
   3. 依相同水溫負載及週、月、季、半年、年之時序做比較分析
   4. 由比較分析結果確定防垢成效
之此系列技術。
  進言之,本技術之實務與解說參見超連結;又,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為其進階的應用實務技術,可提供快速且正確的防垢成效檢驗結果。

一、本文目的空調承包商須達水處理成效

由於30年來空調工程完工後移交業主,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已經顯示出運轉EER快速下降,代表積垢嚴重,未達水處理成效,也證實了空調工程屢屢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日後業主可以依據空調業管理條例7提出侵權的損害賠償,甚至依據技師法192039提報懲戒。本文目的乃是指出在這新狀況下空調承包商對水處理系統與技術的態度必須轉變,醒悟以往認知係屬錯誤,水處理系統技術早已經是不可不備了。另一方面,水處理技術仍屬跨領域範圍,如何在最低成本下具備達不損害業主權益,卻能進一步的提高競爭力,請參見招商計畫正醞釀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該技術核心。

本人40多年好友兼教會弟兄,他退休後任律師所所長與其合夥律師都是司法官訓練13期,前者於後期20多年任地檢署與高檢署檢察長,後者20多年任最高行政法院庭長,蒙他們指導向主管機關提送函文,且已受理並處置中。憲法規範人民利益,並於23條規範「自由權利,除…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本文僅「就法論法」討論業界承包時的空調水處理相關技術等,俾便止息業界紛爭與紛擾,順利完工與驗收,避免日後業主提出侵權的損害賠償;意即,做好空調水處理(達合約規範)才無侵權情事,沒做好就有嚴重侵權情事,這是簡單明顯之事。

A. 空調承包商責任不偷工減料

偷工減料定義參見超連結。「沒有偷工減料」一句,大家都這麼說,空調水處理一項30年來卻屢屢做不到合約要求而偷工減料,本文開頭就舉證了;合約規範15187章2.2.1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就是一般概念以及96年以前版的「維持系統無水垢沉澱」,做好空調水處理達標準就沒有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情事了。更嚴重的是空調承包商拖累設計技師監造時,因非專業水處理廠商涉嫌刑法第210~216條偽造文書罪,而空調技師、工程公司無意中成為從犯或共犯,不可不慎。詳見空調水處理與偽造文書一文。

1. 不要買錯了又涉嫌偽造文書           大綱 TOP BOTTOM

承包商買的對或錯一事,其標準就是有否符合規範2.2.1節「防垢標準達CNS 12575相關規定」的成效,符合就是對,不符合就是錯。這是簡單常識,遺憾的是30年來都買錯了。關鍵技術的採購前中後三個層面寫於第二節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符合法令及規範的關鍵證據文件。偽造文書與刑法第215、216條請參見2A3節

再說一遍,買的對或錯,關鍵就在「買的人懂或不懂、是否正確符合2.2.1節規範」;非專業水處理廠商就是低價並不符合規範,但卻聲稱“符合規範”(你想:他“會聲稱不符合規範”,然後還要賣給你嗎?),“不懂規範”而貪小便宜就被騙、買錯就一路錯到底;“懂規範”才能不被騙、買對就一路對到底。被騙後發覺也來不及時,就掰出許多託辭,本文不隨之起舞。重要的是解決那些託辭,又如何?還是沒有意義和價值;不如回歸正確的水處理成效檢驗技術,還沒建立者趕快建立,才不至於又再度被騙;套句老話,第一次被騙,是自己沒有經驗、不易察覺,第二次就是自己傻瓜了,或者是同謀業務登載不實罪共犯,只有讓檢察官偵辦,低價採購貪圖便宜情況下他已有利益涉入其中的嫌疑,瓜田李下的舉證更易糾纏不清,被接受的難度相當高,不需贅敘;檢察官偵辦時只論事實與證據,狡辯、詭辯的非事實很容易被他們識破。這是人生老練的金科玉律。

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已經顯示出運轉EER快速下降,代表積垢嚴重,也證實了空調工程屢屢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

弔詭的是為何會驗收通過?很簡單,水處理項只是點收數量,並未做功能(成效)驗收。本公司已向主管機關工程會(空調技師)、工業局(空調工程公司)、能源局(主機EER)檢舉,他們已受理,第一節第一段的法條就是他們處理的依據。空調水處理與偽造文書」一文已經指出非專業廠商送審資料涉及偽造文書之登載不實罪(刑法第215條),導致空調技師、承包商成為共犯刑法第216條“行使”該登載不實文書者,不可不慎。

2. 錯誤了30自己騙自己,因為買錯了

空調業界30年眾多承包商錯誤的共同因素都是「自己騙自己」。其外在言行就是逞強、假聰明,進一步說就是,放棄用空調CNS 12575EER技術檢驗水處理成效,被非專業卻「冒稱專業」的水處理廠商低價欺騙,而非專業廠商他用假冒的水處理化工技術(不達CNS 12575防垢成效)就很容易欺騙承包商了;然而,檢察官、法官偵辦調查之後,業務登載不實罪的真相其實是更醜陋的「同流合汙」,因此,所謂「自己騙自己」只是好聽而已。「賣瓜者說瓜甜」古有明訓,不需我多言,自己不檢驗、不要求成效,連法官都指明這等同買方放棄權利,法官也沒轍。這就是「自己騙自己」。業主欲翻盤必須舉證他被騙,這時刑法第215216條二業務登載不實罪就可以直搗黃龍了。

檢察官偵查、法官調查經驗豐富,妄想欺騙他們,恐怕不容易過關。為求低價而不顧及品質須達規範要求(達CNS 12575防垢成效),這是法界的檢察官、法官、律師,主管機關的工程會、工業局、能源局最常見到嫌犯最多的推卸責任的說辭,也是最容易破解的推辭,只要一問到:A. 此EER技術屬於承包商自備,在學即已習得;B. 是否用CNS 12575EER/COP技術檢驗水處理成效,嫌犯馬上破功、必須俯首認罪,否則就是愈描愈黑;罪上加罪了。

B. 偷工減料的業主損失              大綱 TOP BOTTOM

30年來的15187合約規範2.2.1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就是一般概念以及96年以前版的「維持系統無水垢沉澱」,做好空調水處理達標準就沒有偷工減料情事了。遺憾的是偷工減料偽造文書嚴重,肇因就是買錯了,因為連工地主任都錯解這句2.2.1之關鍵技術(參見第二節)業主損失經濟效益高達整體工程的1.67倍,這1.67倍都屬完工後運轉的經濟效益,其中防垢為0.67倍,防蝕效益為1.0倍,都是驗收撤場後的業主利益。此數值遠高於總造價,也是業主切身利益

本文仍回到正面的空調承包商.必備水處理技術層面。

二、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技術與法律常識

本文不浪費篇幅論錯誤不及格的承包商,故本節論承包商必備水處理技術(必備指60分剛好及格,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符合法令及規範的關鍵證據文件;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等都屬不及格,法律常識寫於2A3節,都是以結果來蓋棺論定)。扼要言之,水處理成效檢驗的EER技術為基礎技術,意即該技術為成效檢驗的依據。30年來空調技師、工程公司的專案眾多,已經遠超過Case Study通案研究所需案數,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已經顯示出運轉EER快速下降,代表積垢嚴重,也證實了空調工程屢屢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已經明顯屬不及格。空調技師、工程公司必須正視及解決此一問題,不要再空口白話的「遁辭與狡辯」了。

本文背景是最低總價標制度,設計費、施工費都已經不只是最低總價,更是流血總價,承包商在水處理工項的採購、施工並未健全,導致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嚴重,雖然30年來15187合約規範2.2.1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就是一般概念以及96年以前版的「維持系統無水垢沉澱」都相同,但送審、驗收卻不達該規範要求。因此之故,各階段的每一層面的採購關鍵品管程序步驟都必須紮實做到,稍有疏忽,自己騙自己導致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的劇情勢必重新上演。

本節區分承包商必備水處理技術的實務層面為採購前(蒐集水處理市場資訊)、中(和合格廠商議價)、後(工地實務)三階段。第一節已經論30年來承包商買錯→一路錯到底,驗收時水處理項只是點收數量,並未做功能(成效)驗收的離譜事蹟,本節還是從積極角度來論述正面的必備(最低)水處理技術。

表一列出某些空調業界先進的自以為是的巧門(第一列),這類巧門無法經得起長達一年運轉的考驗與業主的追究,無法射門得分,正如以往30年來的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承包商只有具備第二列技術才能完成合約的品質、功能要求,當然無偷工減料偽造文書必要,亦無損害業主權益情事,而是開大門走大路的正確途徑。

     表一 承包商必備水處理實務技術       大綱 TOP BOTTOM

當然,
並非是

隨便應付式、敷衍式、對協力商自以為老大式的做法(本人很懂這些“不懂卻裝懂”的心態,但這些心態只是偷工減料偽造文書的苟延殘喘、慢性自殺,不值得探討與撰寫,以免浪費時間)

而是

自備檢驗水處理成效的EER技術,審查水處理廠商專業實績,須達合約要求損害業主權益且經得起長達一年運轉的考驗之技術(承包商版)

扼要言之

品質、功能、效益的最佳化組合之必備水處理技術,現狀並能與時俱進的技術。

本文無意隨業界因不懂EER技術以致恐懼胡亂要求而起舞,舉例來說,本人對工地要求講解EER技術時,常回應說:請付費,並告知沒有付費就沒有服務,因為此EER技術屬於承包商自備,在學即已習得,不具備時連自稱為空調工程專業都不可;既已自備了,就必須拿出來用。另外,也指出因殺業界價競爭下本公司售價都只能應付成本及工資,所以多餘要求都須付費。但我司網文是免費的,請他們自行瀏覽。這是替代式滿足工地要求,更重要的是承包商能提升自備的EER技術,可自行避開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的泥淖,附帶拓展我司商機以及達成經濟部研發補助的宣導EER技術之本意

A. 承包商採購前必備的水處理實務技術   大綱 TOP BOTTOM

必備指60分才僅僅及格、剛好及格的水處理技術,70、80分都無必要,50~59分當然不及格,尚有可補考機會,50分以下則因差距太大,連補考也不用就直接留級,這是求學十多年間的慣例。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符合法令及規範的關鍵證據文件;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等都屬業界不及格,都是以結果來蓋棺論定的品評。30年來空調技師、工程公司的過度驕傲,因為追求最低價來搶標,錯誤、故意以為水處理技術很簡單、忘記此EER技術屬於技師、承包商在學即已習得,以致受騙成為偽造文書共犯,也忘了買電腦雖然不需要知道CPU怎樣設計及製造(因為那是IntelAMD的責任),但連CPU與主機板的規格、關聯性都沒有概念,也不知道賣方是否專業廠商或黑心貨;所以買到拼裝貨/黑心貨,被騙了還洋洋自得。等出了問題才焦急,已經來不及了。檢察官偵查、法官調查經驗豐富,妄想欺騙他們,恐怕不容易過關,法律常識寫於2A3節,請卓參。本節仍回到正面的空調承包商必備水處理技術層面。

1. 合格空調水處理廠商—公信力證明

水處理化工技術複雜繁瑣,特別詭譎多變(意即連國際級廠商都戰戰兢兢),空調水處理技術又更甚,遑論空調承包商。但既然水處理屬合約工項,承包商仍需勉力達成,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技術必須包含能轉嫁法律(合約)責任,找到的合格廠商至少具備化工廠水處理技術,當然也必須加上進階的空調水處理技術,才能真正轉嫁法律(合約)責任,才能完成合約規範2.2.1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最簡單的就是具公信力防垢防蝕成效的合格證明,以免日後被業主求償;上小節所述之自備檢驗水處理成效的EER技術,就是這等級技術第二節申論關鍵成效檢驗技術,但本文一A~B節仍在必備水處理化工技術內,寫出:初始買錯了就會一路錯到底。最近一年多以來(2018~19)本人建議業主合約本文增加「保固期主機效率須達CNS 12575要求之積垢抑制標準,否則應予以無償改善至達標準為止」,業主都接受。

30年來空調技師、工程公司本就這樣認為防垢須達「維持系統無水垢沉澱」,只是屢屢偷工減料偽造文書,卻因未做本項功能(成效)驗收而草率工程驗收通過,導致業主權益受損害1530倍經濟效益,工程經濟效益損失(67%+100%)=167%。合格空調水處理廠商之品質功能效益非承包商採購員專業,須經該公司技術部/工程部協助認定才可。

下一小節「蒐集水處理市場資訊」只需最低成本(甚至免費)即可建立「採購前水處理化工技術」。

2. 蒐集水處理市場資訊              大綱 TOP BOTTOM

水處理市場資訊須將水處理化工技術及對應的合理價位都須包含在市場資訊內,特別是合約達標與否的關鍵項必須在內,意即CNS 12575求的成效檢驗須自備,並要求水處理廠商須提供該成效的實績。簡言之,各種等級分類必須依照空調業管理條例第7條損害業主權益建立分類之標準,意即合約規範「主機效率須達CNS 12575要求之積垢抑制標準」。30年來偷工減料橫行就顯示空調業界缺乏這種異領域企管的最簡單技術,就是設計幾個問卷問題即可;萬一真的不會,只要將本小節所寫口頭詢問並列入記錄加以整理即可。關鍵點是,沒有建立水處理市場資訊時,絕對不可以。

換句話說,承包商應多多蒐集市場資訊,套句俏皮話就是「沒有知識、常識,也應逛超市、看電視」。此處市場資訊指的是(1)國際級水處理廠商積垢率技術只達15 mg/cm2/月仍須戰戰兢兢,(2)水處理化工技術的積垢率距離CNS 12575要求有10倍遠,所以國際級廠商都放棄。(3)除了本公司有可達CNS 12575要求之專業技術以外,其他冒稱可達CNS 12575要求者,都屬說謊。(4)水處理業30年來因應空調業界殺價競爭,並無合理價位,只有成本價位的勉強存續經營;必須蒐集該資訊。

以上水處理市場資訊,空調先進倘連蒐集該資訊都無者,屬於列入走向破產之公司;蓋,此做法為成本最低且足供激烈競爭下的發展策略,其他作法比較蒐集市場資訊,若非無法達成效之規範要求的傳統偷工減料模式,就是成本更高。本人二十多年來所知,後者無人進行,不須理會;前者各家都大同小異,但前者既屬探討無意義的偷工減料模式,本文只需要點出已明即可,不再贅敘。

3. 刑法論究偽造文書               大綱 TOP BOTTOM

本小節的重要性在於水處理廠商文書資料須達法律真實性、可靠性門檻,此事可保護承包商、業主、審查技師避免“不實”文書資料對三者各別的不同程度損害。此水處理防垢成效技術對承包商、審查技師而言,加重了他們對水處理廠商文書資料“防垢成效”的真實性、可靠性的責任份量,剔除虛幻的干擾;「空調水處理與偽造文書」一文的表一"實況對照表"增強了法律在標場推波助瀾的奪標威力,在面對標場硬拚的激烈競爭中,水處理防垢成效技術的真實性、可靠性經過自我檢驗後,再加上前述法律的威力,不僅你能經得起對手的10級、20級的風暴(當然幽默來說,不論你的對手有否偷工減料,都可以先假設他有而讓對手接受業主的法律檢驗呀!因為經濟部二次實測已經證實其普遍性,縱然他沒有,你可以舉前述證明而無妨呀!);相對的你能發出挑戰對手的威力,這種商戰技能同樣可達10級、20級的風暴,這種憑防垢成效檢驗技術與實力擊倒對手而奪標,真是猛烈無比,帥棒了。

刑法雖然不探究說謊責任,只是改頭換面來論究偽造文書刑責,同樣檢驗水處理防垢成效技術的真實性、可靠性這類社會安定性要求,其中與此事相關條文如下:

刑法第215條就是「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業務登載不實罪)

刑法第216條就是「行使…第215條(登載不實)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行使不實文書罪)

而參與其中的空調技師、工程承包商損害本人、競標者及業主權益,他們就是共犯或幫助犯,視情節而論;理由是水處理系統不達規範CNS 12575防垢成效要求而偽稱可達者,就是“不實”;又廠商製作送審該不實文件交由承包商提出、經由技師審查時不依照規範要求而違約予以通過,後二者都屬違法行為,損害本人、競標者及業主權益,偽造文書(業務登載不實罪、行使不實文書罪)已經不言可喻了,本文非論述法律,點到至此已明就不再贅述了。

本人不是檢察官、法官,也不是工程會、工業局、能源局等五機關,而是接受經濟部研發補助,有合約責任宣導本技術,也合具檢舉與證人二種資格。倘若姑息養奸當然違反經濟部研發補助的本意。申論之,本人以非空調之化工外系資格來證明CNS 12575防垢成效之空調本科技術,再由前五機關究責空調技師、工程承包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偽造文書事故意或惡意之情節輕重,可想而知。空調水處理與偽造文書一文已經指出非專業廠商送審資料涉及偽造文書,導致空調技師、承包商成為共犯,不可不慎。

4. 採購錯誤難以回頭                大綱 TOP BOTTOM

水處理技術對空調技師、工程公司而言,幽默來說這是屬另一星球的化工技術。本人拜訪空調技師、工程公司20~30年經驗與實務,結論是:放棄!不要浪費時間講解水處理技術了;主因是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與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這不是本人個人之力可以突破的。所以,改論述CNS 12575的EER/COP技術,這是空調本科技術,用這技術來檢驗水處理防垢成效。因為這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特別是第215(業務登載不實)~216條(行使)罪,業界必須遠遠避開。第一節已舉證30多年來的實測證實了空調工程屢屢因採購錯誤難以回頭而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本人在幾萬個或十幾萬個偷工減料專案裡,已有百個具防垢成效實績,證明事在人為,當然另期待有雄才大略者接受本公司技轉而合作發展商戰技術(可公開的7篇,另有不公開的營業秘密之商戰技術)來奪標,歡迎洽談

本節同樣不浪費篇幅論錯誤,法令也已經齊備,只論事在人為。犯法者倘若一意孤行,就是違法犯紀,罪無可逭。

B. 採購中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實務技術

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符合法令及規範的關鍵證據文件,CNS 12575EER技術檢驗水處理成效是空調承包商的基本技術,也是採購員找合格廠商報價議價的基本門檻,必備仍指60分剛好及格的水處理技術。找非專業廠商已涉及不合格、合法的採購行為,日後刑法追究非專業廠商提出送審資料,他為了獲得通過審查而違犯刑法偽造文書的第215條極為明顯,相對應的承包商基本的CNS 12575EER技術檢驗水處理成效,這種該做而未做的採購議價之檢驗基本工作,倘若連工作記錄都付之闕如,如何能回覆檢察官偵察、法官調查,那就糟了。

1. 須找合格廠商報價議價

價格僅需小學畢業就可區分其數值高低,但技術的品質、功能、成效是否合格已非採購員專業,須經技術部門協助認定合格廠商才可;30年來15187合約規範2.2.1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承包商應早已建立合格廠商名錄。詢價時,關鍵的合約規範水處理成效檢驗合格證明應要求附上,沒有附上者就屬報價不合格,採購員應予以剔除該非專業廠商的報價。

遺憾的是,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已經顯示出運轉EER快速下降,代表積垢嚴重,確有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三情事,也證實了空調技師、工程公司30年來尚未建立合格廠商名錄。本公司已向主管機關工程會(空調技師)、工業局(空調工程公司)、能源局(主機EER)檢舉,他們已受理,如今應抓住最後機會盡快補上,等他們決定了將會來不及。

2. 須提供正確圖面規範標單            大綱 TOP BOTTOM

但縱使合格廠商,仍須承包商提供正確圖面規範標單,他才能正確報價議價。這部分採購部須經技術部協助才可達成任務。正確圖面規範標單就是俗稱合約範圍scope所涵蓋工作。一般而言,標單俗稱明細表,寫明所有工作項目,規範為敘述性文字說明,且係通案敘述並非個案;個案是否施作涉及計價,當然依法必須計價才算採購,就等同於餐廳菜單標示價格,客人點菜才算訂購和計價,無點菜項當然不出菜不

特別是30年來空調技師、工程公司因最低總價標制度,設計費、施工費都已經不只是最低總價,更是流血總價。法官審判通常會將實際生態列入考慮,判決書經常出現相關說明,例如:業主方發包事前必須已有充分準備,不得事後增加涉及計價工項;承包商方投標前必須已有充分研讀發包文件,不得事後推辭不知等,圖面規範標單就是合約「雙方合意」的工程案背景。

C. 採購後承包商必備的水處理實務技術

本節重申必備仍指60分剛好及格的水處理技術,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符合法令及規範的關鍵證據文件;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等都屬業界不及格,都是以結果來蓋棺論定的品評。採購後當然指的是與合格廠商報價議價簽約,而由施工部門接手。多數承包商的技術部、施工部通常分屬不同部門,前述最低總價標制度,跨領域水處理工項的採購、施工並未健全,本節探討承包商縱使向本公司採購,自備檢驗水處理成效的EER技術還是不可或缺的,遑論倘若向非專業水處理廠商採購,防垢成效檢驗技術更是避免被騙的利器。

由於本公司已有近百個專案實績,每個專案一家承包商,分散與數十家承包商合作,因此對業界的本項實務有相當深入的了解,經驗與實務都最豐富,也可以說個別的空調技師、工程公司先進們對本項業界實務的了解充其量只是想像、猜測,他們很難真正了解本項實際狀況,除了他們自己的個案。進深言之,你的對手一定不會告訴你他專案實情,即使你旁敲側擊,他仍是不會告訴你,事後你也無暇研究他的專案,遑論因為你與他的業主本身都忙碌,加上營業機密設限,他的業主配合意願相當低;但這不是本節主題,就略過不談。茲提出第一手且唯一的水處理實務技術,而本公司由水處理商轉換腳色為我的承包商來撰寫,因本節主角是承包商。

1. 工地實務                     大綱 TOP BOTTOM

水處理成效檢驗的EER技術為空調基礎技術,承包商此時必須提供圖面規範標單精確版本,亦即每一台主機RT數,主機與冷卻塔的配置及編號等關鍵細節,以便製作施工計畫書。此與採購中的差異是,工務所對於專案細節與空調專業知識比較採購員來論,相差極大;特別是送審資料涉及專案細節的描述,當然都不能錯誤,精確要求當然有其必要。工務所雖然會支援採購員,但工作的切身性還是有異。

送審資料視各專案工地與業主而有不同,與一般設備相比通常大同小異,規範比較表、型錄都是必備的。但因水處理項30年來屢屢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情事嚴重,肇因於水處理屬於異領域的化工技術,其專業又區分為化工廠水處理技術進階的空調水處理技術,二者的差異以品質功能效益來論又是天壤之別。而成本與價差二項在二者之間高達8~10倍,不具備水處理成效檢驗的EER技術當然買不下去,尤其在最低總價標制度下,設計費、施工費都已經不只是最低總價,更是流血總價的生態環境中,30年來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在醜陋的人性下是可想而知的。本節不探討人性,必須回復水處理實務技術及成效檢驗技術主軸。

2. 施工計畫書須具備可信度及正確性

本節特別強調施工計畫書必須比照空調技師製作圖面規範標單的設計過程(1)提供水處理廠商資格具公信力認證,以示該計畫書由合格者製作,具備可信度及正確性,(2)為了顯示可信度及正確性,設計規範應列出「品管程序與檢驗方法」,施工計畫書必須據此提出驗收及保固的具體步驟。計畫書範例大綱及解說一文有進一步實例供參;先進們可以比較30年來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的錯誤,以失敗為成功之母的精神,改正為合法正確才是正途

3. 驗收及保固的具體步驟             大綱 TOP BOTTOM

品管程序如:EER測試(CNS 12575)取得動態EER依水溫負載群組→取得穩態EER→依週、月、季、半年、年之比較分析→確定防垢成效

具體步驟為:以新機完工日或每年酸洗日的穩態EER訂為基準值,以後364天的當天穩態EER訂為運轉值,相同水溫負載的穩態EER就可以比較防垢節能的成效了。舉例來說:可以訂定每週、月、季的全年運轉值與基準值之比較曲線(選取某一水溫負載)製作趨勢圖,就可以一目了然了。

三、結論

30年來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損害業主權益一事,只要業界先進互相督促及正視面對,其實困難度尚低;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符合法令及規範的關鍵技術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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