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機EER改善.業主進階技術
水處理業系列:水處理.2類非專業模式、廠商專業技能之分級、實用技術及市場狀況
總彙系列:1.CNS/EER/積垢/熱傳熱力綜合系列,2.CNS/EER系列/應用,3.總彙.水處理化工技術,4.總彙.水處理術語,5.EER工程.早期總彙,6.E平台-水處理技術
水處理技術系列:1.空調水質污染計算,2.EER問題與改善方法.原理,3~4.化工技術解說(1),(2),5.空調技師-水處理設計技術,6承包商水處理技術,7水處理.實用技術及市場狀況
CNS系列檔案:CNS,AHRI技術,CNS,AHRI技術要點,EER節能技術90%,空調主機EER量測驗析實務技術,EER全年確效技術,冰機EER.基準值技術及運用技術
EER與積垢浪費檔案: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費用展開表,LCC 20年比較表,積垢與LMTD公式演算,積垢熱傳熱力分析,LMTD公式演算筆記,節能術語解釋及技能說明
工程效益系列:費用展開表,工程經濟效益評比,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
EER改善成效檢驗系列:懶人包(0)、(1)、(2),穩態EER技術(1)、(2)、(3)
成效驗析實務系列:EER驗證分析實務(1)、(2),EER驗證分析系統畫面(新版)
趨近溫度系列:趨近溫度的謬思(1)、(2)、(3)原來一直都錯了、(4)謬思的實證
防蝕技術系列:1腐蝕測試.SOP,2腐蝕試片,3腐蝕照片與防蝕效益,4冷卻水管腐蝕破管
防蝕效益系列:1冷卻水處理腐蝕率標準,2水處理防蝕經濟效益技術
法令系列:1水處理採購與法令,2水處理與能源管理法,3水處理與技師法,4.EER工程帶動空調產業發展,5.ESCO產業發展的契機,6水處理與偽造文書,7承商水處理技術
業主系列:1主機EER改善.第一步,2業主進階技術,3基本功,4業主再進階技術,5運轉EER改善專案,6精明購買家.知識經濟,7.CUS/EUS發包範例.解說,8水處理送審範例解說
監造系列: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2)、(3),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1)、(2)、(3)
【大綱】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一、前言:業主技術
二、業主運轉EER技術的實務執行 依法審判、合約寫明二條款
A. 業主的採購/審標作業
1. 業主專業分工 2. 傳統採購/審標作業套入的運轉EER改善
3. 傳統採購/審標作業的疏失 4. 採購/審標作業的智慧型模式
B. 業主的詢價處置技術
1. 業主必備執行能力 2. 業主標的訂定之分級技術
3. PCM(專案管理) 4. “午餐Lunch”的處置技術
三、智慧型採購重視事實
A. 智慧採購前提 B. 採購二條款及技術證照的必要性
四、結論:智慧型採購 不依法寫明二條款後果
【內容】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30~40年來空調業界的雙重困擾之處,尤其是施工採購送審未達CNS 12575防垢成效標準卻假冒者,就是不真、就是假貨,充斥在空調水處理工項中,毋庸贅述。
標場攻防奪標技術。空調工程案本來很簡單明瞭的
1. CNS 12575防垢成效檢驗之監造與施工技術,但在
2. 歷經30年來的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達造價的167%,並
3. 由經濟部二次實測證實嚴重積垢,實係源於技師、承包商二業界之
4. 因貪圖水處理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施工)與因循苟且(監造)
,而增加許多繁複扭曲的擺脫“群體心魔”類標場攻防事。
5. 本站300多篇CNS技術、商戰技術諸系列就是包括正面CNS 12575防垢成效檢驗
之監造與施工技術與面對“群體心魔”而惡性競爭的業界生態下標場攻防之奪標
技術。
要言之,防垢成效檢驗技術如下,此可由本公司研發成功的節能量測驗析M&V軟體的518,400筆/年運轉資料庫依序提供:
1. EER、COP量測(CNS 12575)取得動態EER、COP→
2. 依水溫負載群組→取得穩態EER、COP→建立基準值、運轉值→
3. 依相同水溫負載及週、月、季、半年、年之時序做比較分析→
4. 由比較分析結果確定防垢成效;之此系列技術。
進言之,本技術之實務與解說參見超連結;又,節能量測驗析M&V軟體為其進階的應用實務技術,可提供快速且正確的防垢成效檢驗結果。
一、前言:業主技術
本項業主EER、COP改善系列之技術核心為CNS 12575的EER、COP量測技術及全年確效技術。前文(第一步)已做業主技術的概論與解說(參見該文第二、三節),本文在實務面上將做進一步探討。
二、業主運轉EER技術的實務執行
1. 業主維護權益卻不循驗收檢驗正軌 2. 解決方案:維護權益正確軌道
「自己權益自己顧,不要做笨人倚賴別人替你顧,因為大家都各有利益,自己不顧就沒有人會替你顧」,而這是30年實況下監造不正確的赤裸裸慘況(參見中技社、綠基會EER、COP實測的嚴重積垢);你付費委託空調技師、承包商時,規範第2.2.1.節雖然正確指明“達防垢成效”,然而俗諺“徒法不足以自行”仍指出必須自己監造正確緊盯時(指要求實績審查與驗收保固檢驗“防垢成效”)才可達標(指達規範的防垢要求),因為被委託人只對委託項目及監造正確緊盯來負責呀!二業界貪圖非法價差暴利之下所致監造/施工錯誤的水處理偷工減料,此時仍不達防垢成效目的呀!30年實況下的赤裸裸慘況就是明證。連上法庭時法官還是問合約項目及是否緊盯(你是否盡責?),因為他必須「依法審判」呀!而法律永遠是“權責相符”呀!這是基本常識。
前文論及:主辦員加入“採購二條款”這個實績證明的機制/選項,這項業主要求就因為有此二條款進入雙方合意過程的“報價/比價/議價”程序而自然合理化(有法律效力的方便性)了。但是主辦員免不了憂心:是否報價會虛增價格,這是一個心病。事實上主辦員完全不需要擔憂這點,因為規範第2.2.1.節本就已寫明防垢成效標準,代表30年來預算都已經編入了,且報價/比價/議價、訂單、合約都依照該規範,卻仍然出現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的嚴重積垢,顯然執行的審查、驗收有很大的“錯誤緊盯”問題,意即審查、驗收未落實“防垢成效檢驗”這事,這才更嚴重的真正問題;所以,主辦員真正必須擔心的是30年實況下持續的「偷工減料」問題(因為30年來都是寫明第15187章第2.2.1.節「積垢抑制標準須達CNS 12575相關規定」相同規範,有CNS 12575測試EER、COP方法來檢驗防垢成效可以利用,卻不利用所導致),起源於二業界貪圖水處理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本文二業界均指空調技師、承包商二業界)。這經濟部二次實測的嚴重積垢事代表30年來的業主蒙受巨大損害達造價的167%,下節(二A~二B&三)進一步研討達防垢成效的主機EER、COP技術實務執行,以達業主不再蒙受巨大損害。
1. 業主維護權益卻不循驗收檢驗正軌 回第2節
業主要求“合理(合法)”定義為業主寫入規範並驗收檢驗才付費,偷工減料定義為監造/施工不依照水處理規範卻仍請款得利益,違反“公平、公正”法律原則。但事實不是表面那麼簡單,而是前段30年來的赤裸裸慘況之生態,加上空調技師、承包商二業界貪圖非法價差暴利之群體心魔/心魔纏身之下,主辦員想要維護自身業主權益而採購時,縱使有消費者保護法第7、7-1條與水處理規範,但他的水處理防垢成效的運轉EER、COP專業技術不足,加上他委任的空調技師、承包商更因為貪圖“水處理次級品與合格品7到9倍差價”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而二業界“放棄”驗收檢驗防垢成效以致空調專業失能(指逃避檢驗防垢成效,以免貪圖醜態顯露),業主不得已之下(指付款卻得不到達CNS 12575防垢成效)只得到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達工程造價的167%的慘況。這項“本來合法權益”卻因主辦員執行不當–沒有緊盯,以致二業界欺瞞挪移隱匿價差,反而演變為主辦員“失能無用”而構築專案承包商(乙方)他的此項“非法”利益。這就是水處理專業廠商很快因為“劣幣驅逐良幣”而無法提供達CNS 12575防垢成效的商品,甚至“放棄”提供專業服務的主因,當然循環下來,業主在“工程專案成果”只能得到嚴重結垢的答案。
2. 解決方案:維護權益正確軌道 回第2節
解決方案有三,第三方案的二份切結書要項最為簡單易行,且有許多慣例可以參照。
其一是主辦員可以發展“詢價處置技術”來有效達成自身利益,此技術參見本文二B節。本文接續業主系列為第2篇探討這技術。
其二是賣方(乙方)研發出“高階”的專案開發技術,引導主辦員的採購、審標作業,而不增加自身的成本。這是乙方的奪標技術,有相當的難度。前方防垢成效/EER改善成效檢驗系列為探討這技術二系列。
其三是業主善用他既然已付費委託專業的空調技師、承包商,就緊盯他們在第15187章規範第2.2.1.節的審查、驗收必須遵照CNS 12575檢驗防垢成效,且須達該規範要求的成效。可參見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3)一文,其中二份切結書要項最為簡單易行,且有許多慣例可以參照。
A. 主辦員的採購/審標作業
1. 業主專業分工 2. 套入運轉EER改善 3. 傳統作業的疏失 4. 智慧型模式
根據20多年本人與各類型工廠採購/廠務往來的經驗,再加以進階企業管理研究分析比較,本項主機運轉EER、COP改善之節能類型採購發包案,屬傳統但因二業界疏漏而由本公司新建立的EER、COP基準值/運轉值比較技術(專利證書項1a~c)來決定達防垢成效之技術,此非屬二業界傳統熟知技術,採購/廠務應該彙整相關部門意見討論來集思廣益,對業主最有利,因為這樣審標工作品質最佳。
1.業主專業分工 大綱 TOP BOTTOM
傳統技術或設備的採購都位列在主辦員/空調技師、承包商熟知領域,但水處理節能新技術卻位列主辦員/空調技師、承包商不熟知領域,尤其沒做節能的損失屬於業主自身的損失,且是10年、20年Life(壽命週期)的損失。是故業主必須再度透過專業分工,意指主機運轉EER、COP節能改善很明確屬於應該節能卻未達節能的項目,特別是浪費金額龐大,超過數個人員的年薪總額。這項浪費是經濟部80年透過中技社實測194台空調主機,及100年綠基會實測506台空調主機的運轉EER、COP之結果。
讀者可以自行查閱前述超連結的總結報告及開會資料,就可計算出業主的損失。概估及精算可使用常識常理的應用技能(參見連結文)。另,費用展開表一文有範例可供卓參。
扼要言之,1000 RT24小時運轉的空調主機系統,每年因積垢造成的損失高達120萬元~200萬元,已經是一個中高階主管的年薪獎。採購/廠務主管共同解決,其經濟效益相當可觀。
2. 傳統採購/審標作業套入的運轉EER、COP改善
傳統熟知技術或設備都有熟知的採購模式;但運轉EER、COP改善屬新技術,非屬傳統熟知技術,卻要套入傳統採購模式,有經驗的採購員馬上發現:有明顯格格不入諸多情事卡著,若硬硬的塞入或把卡著之處強力排除仍予以採購,將立即或是嗣後3~6個月親嘗“禍”果。筆者20多年來親眼見到好多殷鑑案例,所以我們的研發計畫透過經濟部補助,當然把這些案例加入產業的壞事例中,研發計畫涵蓋訂定採購/審標作業的智慧型模式。
前述傳統採購/審標作業套入運轉EER、COP改善殷鑑案例的模式可以分成好幾種,視各家採購員水準而定,共通的部分就是“自己作決定”,或者說“採購單位高興就好”,而缺乏掌握住關鍵EER、COP技術。換句話說,1000RT主機每年運轉電費600萬元、750萬元或900萬元沒有列入成果要求之中,參見費用展開表,損失差額高達120萬元~200萬元/年。
3.傳統採購/審標作業的疏失 大綱 TOP BOTTOM
蓋,新技術的採購/審標作業理應先檢討供應商及設備的防垢成效的品質、功能、效益、價格的差異,訂定差異的價格加權係數,才可以得到最佳有利的採購決定。不以此作標準的決定,都有損業主自身的利益。
主機運轉EER、COP改善涉及多項專業領域,業主的採購模式若不區別不同廠商的異質技術服務水準,而堅持放在一起,只單獨以價格審標,這種最低價的數字連小學畢業者都知道如何分辨,這種最低價得標模式吃虧的當然還是業主。其實大家都知道“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但現實人生屢屢見到“死鴨子嘴硬”的“防衛心態”現象。以下基於同情,來分析採購人員的困境與心態。
(1)他們有購買最低價的壓力,但必須是同等級才利於比較;然而他們不具備同等級審查技能,30年來屢屢被不專業水處理廠商呼楞,經濟部二次實測的EER、COP快速下降已證實此事。
(2)廠務員/空調員等請購單位無法提供價格較高者的防垢成效的品質、功能、效益等價值分級或要求,如:水處理經濟效益計算,意即同等級必須以該公司利益為準,傳統上40~50年來都是由水處理專業廠商投標時列出投資效益(遺憾的是他們極少數有該技術,但陷入本位主義的泥淖中,不願意提供;或大多數沒有該技術,無法提供);
(3)後者(廠務員/空調員或請購單位)無法提供最低價者的品質低於要求而利於剔除該報價者;本業主系列可提供品質、功能分級,以利水處理專業廠商投標列出投資效益,及利於剔除該不合格報價者。
(4)廠務單位的請購要求並不明確或未量化;本業主系列可提供品質、功能分級。
(5)競價廠商無法提供淺顯易懂的檢驗成效或量測驗證方法,協助釐清主機運轉EER、COP的處理(意指達防垢成效)差異。
(6)最低價與較高價的數字是最簡單、淺顯易懂的差異,只需要小學程度即可,但品質、功能、效益的防垢成效比較卻倚賴相當的專業,才能避免錯誤。
採購請購二條款正好提供廠務員/空調員前述技術空缺的尷尬困境,從「無防垢成效檢驗標準的狀況中」跳脫而改善。
4.採購/審標作業的智慧型模式
智慧型模式當然首重智慧二字。它與傳統採購模式不同,因為傳統模式不需要“智慧”二字就可以做好,但主機運轉EER、COP改善倘若沒有用上“智慧”採購,一定做不好。簡言之,不先釐清“最低價一定買不到好品質”這件事,只有事後自己辯解,這種“空口說白話” (白話就是白賊七、謊話) 的買到假貨之辯解,說再多也改變不了“買到假貨、低級品”的事實。智慧型模式只有一個訣竅:就是“買真貨”,分辨出“真貨”。猶太人的智慧甚至認為:買到假貨與販賣假貨是同樣的罪,因為它鼓勵人販賣假貨。
主機運轉EER、COP改善有CNS 12575國家標準可採用來作為驗收保固的檢驗標準,這就是一項可避免“買到假貨、低級品”的採購技術。文首CNS技術系列及關聯檔案請參考研讀。
智慧型採購/審標模式必須涵蓋CNS12575運轉EER、COP的驗證分析作為技服工作主要項目及核心項目。前文已經建議請空調技師或北科大、工研院等協助審查,下文PCM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專業營建管理)一節將探討智慧採購模式的做法。
B. 業主的詢價處置技術 大綱 TOP BOTTOM
業主首重自身權益,當然隨著社經環境變遷,採購技術及難度也增加。台塑企業50年前發展一套彙整歷年採購資訊及照會內部使用單位,特別去蕪存菁、推陳出新等精隨技術,許多企業也想學,但總是仍有落差。也有東施效顰、畫虎不成反成犬受騙、買錯水處理與合格品差價7~9倍的次級品之遺憾情事發生。30年來水處理節能採購的錯誤佔比就相當多,因為連使用單位開錯規格、規範品質等情事都發生了,採購更搞不清楚狀況。
華人積非成是、自作主張違反科學也不查證,在水處理節能採購的錯誤為主因;特別在二業界貪圖水處理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的隱瞞下。筆者既非“主辦員長官”,當然指出這些錯誤就是盡最大責任了,不想再浪費時間。水處理偷工減料,採購差價7~9倍次級品陋習,二業界貪圖非法價差暴利之群體心魔/心魔纏身,此時業主主辦員犯錯、花錢卻買錯,損害業主權益達造價的167%,這些已經是他們受到懲罰及教訓了。我們還是回歸正軌,才是正途。前一節(共4小節)與常識常理應用(共三節)已經指出依循CNS 12575國家標準防垢成效檢驗技術可避免犯錯、買錯情事的發生。
1. 業主必備執行能力
主辦員必備下列技術概念:量測驗證M&V基礎概念及實務概念、運轉EER、COP實務技能之技術概念。此二技術可參見前方“CNS系列檔案”。
若是主辦員本身無法具備該執行能力,亦可另案委託有此技能之空調技師或者科大空調系(例如北科大或勤益科大)教授、工研院、綠基會…等,或列入本專案內由本公司提供前述公信力單位為第三方代為執行。
2. 主辦員訂定標的之分級技術
主機運轉EER、COP改善標的可訂定出三種等級,這課題另文探討。請參見本文前方CNS技術/EER、COP改善系列。
3.專案管理 大綱 TOP BOTTOM
採購PCM(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專業營建管理)標節能防垢工項專案管理範本如下:
工作項目:1. 事前評估提供主機運轉EER、COP改善工程合約之專業條款、2. 擬定最有利條件評分標準、3. 審查報價及服務建議書之最有利條件、4. 運轉EER、COP實務審查技服廠商報告之正確性等4項。
PCM專案管理資格:(1)空調技師、科大空調教授、工研院、綠基會…等,且(2)須具運轉EER、COP實務技術,特別是驗收保固的CNS 12575檢驗防垢標準之技術。
計價及付款:依各項工作完成支付PCM或依照科大、法人技服規定。
期 限:專案成立前3個月、採購程序1個月至簽約後6個月,共10~12個月。若主辦員選擇WWHH工作長達一年,PCM期限必須配合延長以便涵蓋該工作。
4.“午餐Lunch”的處置技術 大綱 TOP BOTTOM
前述“白吃午餐Free Lunch”一段講的是濫用採購權勢的情況,本節卻要講論主辦員發展他合理的正用採購權勢技術,“正用”意即是他合情合理合法的使用甲方的權力(如審查、驗收或各項付費的檢驗工作…等)以達到付費所該享有的權利與利益。開發專案涉及專案規模,大型新建空調工程專案如千萬元以上設計費數十萬元甚至數百萬元者,可以委託空調技師來規劃設計,施工則由專業空調工程承包,而中小型專案如設計費低於十萬元者,很難找到有意願的空調技師。倘若既設工程改善專案就必須加上查看現場或釐清系統流程等程序、工時,難度當然更高,純設計幾乎無可能,必須連同改善施工及驗證,才可能找到有意願的空調技師。
正用「採購權勢」之技術
首先,主辦員可以列舉採購需求或說明概況,然後最要緊的是建立「自己權益自己顧」技術,必須將前述防垢成效檢驗或提供運轉EER、COP改善服務列入採購項目,這樣做就取得法律效力與程序之正當性及方便性,而沒有濫用的情事了。其次,這類報價本來應該是主辦員採購詢價前就應該理清楚,列出所要的品質功能規範甚至規格表,進行詢價(傳統詢價模式)。正因為主辦員的採購加上廠務員(或工務員、空調員)對這類異領域技術難度較高、複雜度較多的防垢成效檢驗或運轉EER、COP技術,必須倚賴外部資源,PCM(專案管理)標為一例。
水處理採購詢價範例要項(參見以下相關連結)
1. 水處理防垢成效–須檢驗通過達CNS 12575積垢抑制標準。
2. 報價提供審查實績案例的運轉EER、COP測試報告,例:酸洗前及酸洗後一年之(A)工研院、北科大等EER、COP測試報告;或(B)M&V軟體系統之運轉記錄。
3. 前項報告或記錄都必須相同水溫負載之穩態EER、COP之基準值、運轉值之比較,以便確認防垢成效。
三、智慧型採購重視事實
運轉EER、COP事實就是EER、COP與氣候、負載正相關,所以,必須把水溫、負載(合稱“溫載”)條件納入比較基礎之中。因此,技服廠商報價時服務計畫書proposal須提出運轉EER、COP的比較方法、計算書…等,也必須加上技術證照,以顯示proposal的正確性。否則,等到決標施工中或是測試驗收才發現問題錯綜複雜、詭譎多變,才來後悔,都已來不及了。
A. 智慧採購前提 大綱 TOP BOTTOM
智慧採購前提是採購員事實上經常買錯了。為了避免買錯、花冤枉錢,才提升採購技術建立成為智慧型採購。技術證明或執照就是利用經濟部的研發補助計畫(SBIR、CITD、CIUP…等) 、TWTM技服機構登錄計畫…等,其中有技術審查項目由學者專家執行,來提供協助採購員採購/審標作業的正確性。當然其他相當的技術審查之證照,都有相同意義。
但是,沒有公信力單位技術審查之證照,一定不要接受。因為隱含著嚴重性不明的瑕疵,很可能沒有該項技術,才講一堆有的沒有的藉口;最可怕的是一旦買方業主接受了,就成為事實,法院就認定該接受屬“不爭項”而有法律效力。“爭項”舉證的責任就落在買方身上,換句話說,接受了就不能反悔,所以必須非常謹慎,一定要找技師簽字證明或再提出本工項相符的技術證明/執照。
B. 採購二條款及技術證照的必要性
買賣方心態–人性通病,這課題另文探討。詐騙,是台灣社會最嚴峻的治安問題,平均每天報案600件、財務損失4億元,相當於一年被詐團騙走1,400億元(20250130)。原文網址:https://forum.ettoday.net/news/2900863。在這個要求“快速”的時代,最適合非專業水處理廠商“混水摸魚”的環境,其一,主辦員方本身專業並不深入,難以分辨,就像是印假鈔偽鈔幾乎亂真時,受騙上當者就眾多。其二,非專業水處理廠商對技術專業雖然不足,但對人情世故熟練,發展出“以假亂真”的生意經講話技巧,巧妙的用些“雙關語”、“八九句真話夾雜一二句謊話”,特別是關鍵處絕不用白紙黑字留下證據、留下可追查線索。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的28年來實例,就是他們屢屢成功的明證。最後,採購人員仍須有警覺性的基本素養–查證,否則對(人情世故)「經驗老到、技術不到」的非專業水處理廠商,他仍可看出“漏洞”可鑽就鑽,被抓到最多退貨,他還是沒有損失,因他本來就是「經驗老到、技術不到」的非專業水處理廠商。30年來持續的「偷工減料」問題,特別在二業界貪圖水處理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之群體心魔/心魔纏身的隱瞞下,這代表業主蒙受巨大損害的監造/施工不確實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許多不依法寫明二條款後果是事後EER、COP大幅衰退抓到了嚴重積垢情事[參見經濟部二次實測(中技社、綠基會)證明EER、COP大幅衰退情事橫行],但因業主採購或空調技師設計時逞強而在規範中不依法(採購法第70條)寫明「品管檢查程序及檢驗標準」的CNS 12575穩態EER、COP的防垢成效檢驗要求(雖然規範第2.2.1.節寫出「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相關規定」,但那是被動式的照抄用而非主動式的設計),以致於審查草率(空調技師非水處理專業,卻未更改依照設備慣例要求防垢實績),也未要求防垢成效驗收檢驗就草率通過付款,半年一年後承包商及不專業水處理商被抓到有嚴重結垢的防垢成效不佳(參見<經濟部二次實測),他們還是可能不用退貨還錢,因為業主及空調技師EER、COP技術不足而舉證困難(註:此舉證為本人強項與經驗);更關鍵的是業主發包規範、詢價單/合約上既然不依法(指採購法第70條)寫明品質功能要求及驗收檢驗二條款(二條款參見超連結)造成破口及漏洞。註:寫明才有權益的法律支持,不寫明表示A. 放棄,或B. 須另提出證據;30年來的偷工減料案例表示:規範顯出 1.預算已經編列高品質功能的防垢水處理系統(第2.2.1.節), 2.卻沒有在驗收要求防垢成效落實的檢驗, 3.存在一系列的破口及漏洞加上執行不力,業主只獲得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高達 工程造價的1.67倍的結果; 意指只有防垢防蝕設計規範的品質功能要求之一面、規範未有二條款之監造實績審查與驗收保固的檢驗程序之另一面,持續爭議下業主被騙了,仍無力保護自己權益,因雖有付費委託空調技師,但無力盯住監造階段空調技師做好審查與驗收二程序之檢驗水處理系統的防垢防蝕成效,最終仍是被騙了,縱使委託律師但未有前述二條款,自己不勝其擾、證據與理由不充分,只得不了了之,且法院雖然同情業主花了冤枉錢,但因業主提不出達門檻的證據,法官也不會支持他,承包商及不專業水處理商就此更加有恃無恐而不需理會業主〔當然表面演戲的恭敬還是會有的;這就是二業界標場說一套,得標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價差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的背景〕。縱使偷工減料的承包商及水處理廠商他們同意退貨(幾乎沒有發生過),在過程中他們仍可以依法列出他們的車馬費、工資計入退貨的損失求償,連法院都會同意他們計入這些列出求償的損失,只因為他們舉證了1. 業主給他們訂單、合約(規範雖寫明「CNS 12575的防垢要求」但缺欠驗收保固檢驗程序),及2. 他們通過審查、驗收、保固,明顯審查、驗收、保固三程序都草率。
當然倘若業主意欲因為業主自身權益損害,而提告不專業水處理商和承包商共同違犯刑法第215條偽造文書罪的業務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登載不實事項罪較有可能成立,類似把風者與偷竊者或車手與主謀者,檢察官與法官對這些類型已經有數十年的經驗,有犯罪行為連結之共犯結構(參見連結文或另行Google眾多網文),本人與顧問律師研究上述之結果,只要送審資料有「“無防垢成效”卻冒充“ 有防垢成效”的實績」之情事,這種是較容易舉證之事項,且因相關證物都掌握在業主手中,可參見超連結表一列出法條與業界觸犯實況的對照及前後說明,即可提請檢察官偵辦。惟,檢察官與法官屬於檢察權、審判權二類型職權不同的司法官,但都屬於同一法律體系。
一定要記住:法院永遠是站在中立地位來「依法審判」買賣雙方權利與責任;訂單/工程合約是審判最重要依據。然而,業主買方「想要,卻不寫清楚」下面「採購二條款」在發包規範、詢價單/訂單/工程合約中,是自己放棄該二條款之權利,不能怪法院,只能歸責於自己。再進一步來論,主辦員、總顧問等監造時,可以依照設備慣例要求卻不要求空調技師、承包商出具切結書,這類自己放棄可以要求之權利,同樣不能怪責法院,只能歸責於自己。事實上寫明「採購二條款」之後,95%以上案例專業乙方都會照做,不會違反了,只有極少數假冒專業者採用低價的偷溜策略,這些應該在報價時審查資格時剔除,卻因為審查疏漏造成的;需要在驗收保固的檢驗程序處置,當然比較複雜。此種主辦員因循苟且的補救處置,沒有討論意義,本網站不再贅述。故防垢品質功能甲方所必須要求乙方的「採購二條款」如下:新建工程案承包商或採購案水處理廠商
1. 須提出防垢標準的CNS 12575穩態EER、COP取得與經濟效益計算並實績供審查與送驗收檢驗,
2.保固:全年確效時驗證分析須相同水溫負載穩態EER、COP比較均達防垢要求之責任。
故此,上面二句口訣,空調技師與廠務員/空調員再怎麼困難或是不情願,背也要背誦起來,抄也要抄起來在紙條上,然後寫在設計規範、請購單/詢價單與工程合約/訂單上;這樣,在法院才能提出夠力的證據(包括才能講清楚)。事實上,如果寫清楚前二條款也確實執行,權益事自己處理就可達確保,完工後也就不會發生這些訴訟麻煩事了。本文前方都屬防垢防蝕相關系列,敬供卓參。倘若在規範、合約上不寫明「採購二條款」,就是甲方主辦員、空調技師不盡責、失職,「想要防垢卻放棄達標(放棄規範達防垢成效之原始目的)」的這種自我矛盾做法,持續不可思議的30年,等同於給乙方工程承包商、非專業水處理廠商有可乘之機,起因是二業界貪圖非法價差暴利之群體心魔/心魔纏身來進行偷工減料而損害業主自身極大工程案167%之權益〔雖然乙方違法,但甲方擁有審查、驗收檢驗的合法權利,卻不善用盡責、反因失職而自己放棄,縱然事後仍可依法追索,但缺乏舉證技術的困難遠大於審查、驗收檢驗(註:此舉證為本人強項與經驗);故此,30年來無人舉證追索。
本來慶幸的是主辦員、空調技師只要在驗收付款前抓住機會,做符合工程慣例且簡單可行的要求二份切結書要項一事,就可以做好規範達防垢成效之維護合約權利了;特別是可以避開事後才發現損害業主權益達造價的167%而被迫面對繁瑣麻煩的舉證工作量,或者是被迫吞下前述167%損害,遑論艱深繁瑣又低防垢成效的化學工法之加藥技術(註:化學工法的違法性是另一議題)〕。遺憾的是由30年實況(業主慘況)顯出主辦員、空調技師因“無知”而放棄水處理成效審查、檢驗機會。
很簡單,既然寫清楚這二條款要求也擺出確實執行的架勢,或二份切結書要項所明示,承包商眼看著水處理與合格品差價7~9倍的次級品不能通過審查、驗收檢驗而收到工項款,此時找低價的非專業水處理廠商一事就會隨該二條款/二份切結書要求而卻步、止步,本公司承作近百個實績及實績佐證就是證明,因為承包商他們的眼睛是超級雪亮的、頭腦是蠻聰明的,他們不會蠻幹而是會改變目標找下一個笨笨的(即是自己放棄權利–「不依法寫明前二條款」、監造驗收也「不依前二條款」,後果參見超連結)主辦員和空調技師,30年來數萬個案例就是赤裸裸的慘況(參見超連結「訪測、實測」);換言之,遇到負責的主辦員和空調技師,承包商採購時就會順應當時個案局勢來改變採購對象,意即向真正專業水處理廠商採購,才能做好防垢防蝕的施工品質功能審查和驗收保固檢驗,畢竟水處理工項金額只占總造價的6~9%,承包商不會笨到分不清楚熟輕熟重,前述本公司承作近百個實績就是明證;如此,業主自己權益也可確保。這就是「自己權益自己顧」的做法。本文前方都屬防垢防蝕相關系列,敬供卓參。
防垢成效的品質、功能、效益一事倘若要求賣方提出水處理技術證照或防垢成效實績供入門審查(各一紙),對買方採購審標的簡化及提供資料的正確性都將大幅提高。反之,賣方不需提供水處理技術證照或防垢成效實績時,買方採購須自行承擔防垢成效的審標正確性責任,是否技能足可勝任就大大有疑問了。這是常識常理就可以知道了,無用再論。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已證實過去30年來的水處理偷工減料,採購差價7~9倍次級品陋習導致積垢嚴重、運轉EER、COP快速下降情事,損害業主權益達空調工程造價的167%。足證“慎始”的古訓還是有其道理在。
四、結論:智慧型採購
本結論重點是業主已經付費就該得到達CNS 12575防垢成效的水處理設備,卻因二業界貪圖“非法7到9倍價差”之群體心魔/心魔纏身而未得到,造成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高達新建工程造價167%;顯見水處理採購、審查及驗收技術的重要。水處理智慧型採購可充分利用政府資源或比照該模式,例如技術審查等可要求報價廠商提供公信力證明、技術證照、通過政府各類計畫的審查證明(此二連結為本公司範例)…等等(並說明該證明與工項之關聯性),來大幅簡化審標作業,並提高資料的正確性。舉例來說:經濟部補助研發計畫時,當然都有嚴謹的計畫審查作業,審查項目包含技術、研發人力配置及運用...等等,廠商的主機EER、COP改善技術、水處理技術等通過該審查,當然該證明費用已經歸在經濟部計畫審查作業中了。這就是充分利用政府資源的智慧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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