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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4/04/01
[業主新知]
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

業主監造技術/工程商業技術                      大綱 內容

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

工程產業技術1:勝過降價殺價的技術勝過偷工減料的技術空調系統為什麼要做水處理空調工程業.商戰技能(1)(2)(3)(4)(5)(6)(7)新冠疫情下提高競爭力-1-2常識常理技能主機效率下降改善技能主機耗能增加改善技能技術圖譜與競爭力分析水處理化工和EER的整合技術(1)(2)魚骨圖技術價值工程技術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1)(2)(3)

總彙系列1.CNS/EER/積垢/熱傳熱力綜合系列,2.CNS/EER系列/應用,3.總彙.水處理化工技術4.總彙.水處理術語5.EER工程.早期總彙6.E平台-水處理技術

水處理技術系列1.空調水質污染計算2.EER問題與改善方法.原理3~4.化工技術解說(1)(2),5.空調技師-水處理設計技術,6承包商水處理技術,7水處理.實用技術及市場狀況

CNS系列檔案CNS,AHRI技術CNS,AHRI技術要點EER節能技術90%空調主機EER量測驗析實務技術EER全年確效技術冰機EER.基準值技術及運用技術

EER與積垢浪費檔案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費用展開表LCC 20年比較表積垢與LMTD公式演算積垢熱傳熱力分析LMTD公式演算筆記節能術語解釋及技能說明

工程效益系列費用展開表工程經濟效益評比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

EER改善成效檢驗系列:懶人包(0)(1)(2)穩態EER技術(1)(2)(3)

成效驗析實務系列EER驗證分析實務(1)(2)EER驗證分析系統畫面(新版)

趨近溫度系列趨近溫度的謬思(1)(2)(3)原來一直都錯了、(4)謬思的實證

防蝕技術系列1腐蝕測試.SOP,2腐蝕試片,3腐蝕照片與防蝕效益,4冷卻水管腐蝕破管

防蝕效益系列1冷卻水處理腐蝕率標準2水處理防蝕經濟效益技術

法令系列:1水處理採購與法令,2水處理與能源管理法,3水處理與技師法,4.EER工程帶動空調產業發展,5.ESCO產業發展的契機,6水處理與偽造文書,7承商水處理技術

業主系列1主機EER改善.第一步2業主進階技術3基本功4業主再進階技術5運轉EER改善專案,6精明購買家.知識經濟,7.CUS/EUS發包範例.解說8水處理送審範例解說

監造系列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2)(3)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1)(2)(3)

【大綱】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一、背景搶標下之工程生態(1)
 A. 本公司協助分寸拿捏老練
  1以工務所的工作為準            2協助監造工作達標
 B搶標下工程生態與技術
  1承包商矇過的工地技術與背景說明     2. 偷工減料業主嚴重受害167%
 C業主權益損失必須加強監造才是正途
二、業主監造技術(1)
 A監造背景說明(1)–合約執行面
  1簡易/基本法律素養          2. 監造技術:CNS 12575防垢成效檢驗
 B監造技術概論
  1監造技術懶人包             2只有達標、不達標,沒有其他!
三、結論

【內容】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30~40年來空調業界的雙重困擾之處,尤其是施工採購送審未達CNS 12575防垢成效標準卻假冒者,就是不真、就是假貨,充斥在空調水處理工項中,毋庸贅述。

要言之,防垢成效檢驗技術如下,此可由本公司研發成功的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的518,400筆/年運轉資料庫依序提供:
   1. EER量測(CNS 12575)取得動態EER

   2. 依水溫負載群組→取得穩態EER
   3. 依相同水溫負載及週、月、季、半年、年之時序做比較分析
   4. 由比較分析結果確定防垢成效;
之此系列技術。
  進言之,本技術之實務與解說參見超連結;又,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為其進階的應用實務技術,可提供快速且正確的防垢成效檢驗結果。

一、背景–搶標下之工程生態(1)

在搶標下,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已經證實30年來空調主機效率嚴重下降一事。業界都知道:此乃肇因於

1. 完工後持續積垢、主機效率嚴重下降,更凸顯完工後業主廠務、空調員對主機效率改善的水處理技術與CNS 12575運轉EER技術不足,以致30年來成為孤兒無力改善的困窘,顯然業主必須加強監造工作。

2. 特別是30年來空調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註:“最低價僅限合格品、不含次級品”係工程慣例,故業界習知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而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高達1.67倍的工程造價二而一陋習,意即1億元的空調工程案損害業主權益高達1.67億元,

3. 弔詭的是業主對涉及自身利益的監造工作“當然是且已經是”非常盡力了,難道損害1.67倍工程造價的這麼大漏洞,他們聘任的那麼多專業團隊都沒有看出來麼?或者換個反面角度來說,經濟部實測的“事實勝於雄辯”之下,應該如何再加強呢?弔詭之處在哪裡呢?故此,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2)(3)三篇益發突出非常必要的特性;本公司有近百個案實績達防垢成效,協助分寸拿捏老練,詳見以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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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鍵乃在合約規範第15187章第2.2.1節「須達CNS 12575積垢抑制標準」的要求,他們分別領了監造費及工程費卻在各自的監造、施工之執行力不達該要求,卻造成損害業主權益高達1.67倍的工程造價之情事,空調技師、承包商二切結書正是業主改善偷工減料陋習、緊盯他們要改正損害業主權益高達1.67倍的工程造價對症下藥的最簡單易行之解決方案,但必須徹底落實;否則,不落實仍是水中撈月、功虧一簣。

A. 本公司協助分寸拿捏老練

本公司在空調工程業界已有逾31年資歷(77~108),熟知業界競標(設計案、施工案)殺價搶標後承包商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非法暴利,而偷工減料實況,故明顯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更因已完成近百個案(亦即接觸總共約200~300個技師、顧問公司、工程公司)達防垢成效意即本公司已有多個協助版本,適合各類業主型態,本公司分寸拿捏及掌握相當好與老練,符合工程案設計、施工的監造執行慣例,達成業主權益高達1.67倍的工程造價,專案技師、承包商都滿意,業主滿意更不在話下,敬請放心。

除非業主承辦員假裝不在乎或者表明在乎卻過度防衛心態,本公司還是沒輒以外,只要「真正在乎符合合約」的業主承辦員,畢竟合約表明他已經編列預算了,監造只是依照合約達規範要求而不要被騙、被蒙蔽來遭受損失而已;但要執行達合約要求時,空調技師、顧問公司、工程公司對空調水處理仍有跨領域技術性困難卻「逞強濫權」的陋習(因為30年來業界都知道:經濟部實測證實積垢嚴重所致EER快速降低一事),而不依照設備慣例–向專業廠商採購合格系統來達合約規範「CNS 12575防垢要求」,例如:空調主機、泵浦、空調箱、送風機、監控系統等等。此監造技術寫於第二節

1. 以工務所的工作為準                大綱 TOP BOTTOM

在搶標下顧問監造與承包商施工二者立場相對的分工合作,涉及30年來(80~110年)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註:“最低價僅限合格品、不含次級品”係工程慣例,故業界習知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而偷工減料陋習、損害業主權益高達1.67倍的工程造價的事實,有經濟部二次實測為證,主因是承包商採購空調水處理系統時(含送審與驗收共三程序)貪圖前述與合格品高達數百萬元價差次級品的陋習,故意忽略“最低價僅限合格品、不含次級品”的工程慣例;面對雙方各有重大利益時,監造處理技巧不好時容易激起對立情緒。正途只有一條,就是:

1. 先釐清合約規範要求「CNS 12575防垢成效檢驗」的品質功能效益,這種業界共通語言與程序步驟的技術層面的實績送審與驗收保固檢驗

2. 同時互相尊重彼此各有的權益,陋習、價差非屬工務所的工作,先挪開擺旁邊(意即“僅限處理”第1點屬工務所的工作);

3. 而先搞清楚已簽訂的合約規範防垢成效所要求之品質功能效益,以及水處理系統的實績審查、驗收保固的品管程序與檢驗標準(標準意指規範所示),這才是二方(業主甲方、承包商乙方)工務所的工作;這樣,顧問監造與承包商施工可由對立轉化為共識後的分工合作,才能共同達成審查及完工驗收之合約要求之目的。

2. 協助監造工作達標

本節「背景」總意是業主承辦員不可掉以輕心,必須「正確解讀與執行」合約規範要求的品質功能效益,否則還是有被多年經驗的承包商牽著鼻子走的極高機率,「業主權益損失」小節舉出經濟部實測運轉EER、COP都有嚴重積垢現象顯示95%以上未達標,事實勝於雄辯,沒有甚麼好說的。故,本文乃協助使得監造工作達標,參第二節

1合約規範第2.2.1(2)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

註2:規範第3.4.7節進行測試,並提送測試報告自備水垢測試設備

3規範第3.4.4節在水處理過程中若有任何缺點時,施工廠商應向監造單位報告,並自費校正到正確為止(通俗寫法為承包商「未達成效須無償改善至合約要求)

註4以上規範(所有未達標的工地)30年來都相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寫出規範必須人去執行結果才有達標,這是不爭的事實。遺憾的是經濟部30年來二次全國性實測證實積垢嚴重的30年實況下業主和技師監造上的「執行不力」。“一樣米養百樣人”就說明了「執行力足夠」(參第二節)才是落實的最佳保證。

B. 搶標下工程生態與技術           大綱 TOP BOTTOM

特別業主監造單位面臨殺價搶標下,千萬元、百萬元等級的空調水處理系統如何監造(對應的是數億元、數千萬元等級的空調工程),以達保護業主權益,知己知彼是永遠不破的法則,其中技術面的分寸拿捏及掌握,如何簡單易懂、淺顯明瞭,這是業主單位沒經驗時的難處;倘若“自己嚇自己”或被數十案老練隱瞞的空調技師、承包商聯手(刑法有犯意聯絡意旨,參下段判例)嚇到,以致縮手縮腳、綁手綁腳傷害監造防垢成效的執行,將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已經證實28年(80~108)來空調水處理幾乎都是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而偷工減料(註:“最低價僅限合格品、不含次級品”係工程慣例,故二業界習知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縱使歷年來都層層把關,但沒有要求防垢成效實績審查及驗收保固檢驗的正確程序(這是各設備慣例),仍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而實況還是損害業主權益高達新建工程造價167%相反的,本公司可以提出多案防垢成功經驗供卓參。本文會清楚交代業主承辦員、總顧問、空調技師、承包商等各盡其責的分際與分界。當然連想搞清楚都不願意者,基本上屬失職,此已無探討評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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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501號刑事判決裁判要旨】共同正犯之行為人已形成一個犯罪共同體,彼此相互利用,並以其行為互為補充,以完成共同之犯罪目的。故其非僅就自己實行之行為負其責任,並在犯意聯絡之範圍內,對於他共同正犯所實行之行為,亦應共同負責。此即所謂「一部行為全部責任」之法理。且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原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限,即有間接之聯絡者,亦包括在內。

註:法界對犯意聯絡不以同謀、共謀之實體組織(如同一公司或集團企業)為限,有相當多判例都以被害人(空調界之業主)利益為主,加害人(技師審查及其後驗收檢驗成效、承包商送審及其後施工達成效)的行為可以前後左右連結起來即可,總歸納都屬法律保護人民利益為天職之範圍,此事社會都有共識。空調界雖尚未有判例,但水處理項送審與監造違法事與判決要旨相符,希望不要有人被開第一槍。

1. 承包商矇過的工地技術與背景說明

這是非技術的技術」,當然無承包商敢承認。承包商如何矇過空調技師、監造、業主承辦員送審、品管、驗收、保固都通過,已是20多年來心照不宣的業界工地技倆。事實上是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所致。

倒楣的是業主和與本公司同類上進的水處理廠商。前述承包商幾乎都是默默的矇過,但居然有個大工程公司副總級(工程業務)當面對我說,他們還是想方設法降低成本,創造公司利潤。言下之意,承包商心態已經不言可喻;業界在殺價搶標下,不僅合理的降價奪標必須做到“有利潤”,連不合理的殺價奪標同樣必須做到“有利潤”,意即只要能矇過空調技師、監造、業主承辦員的審查、品管、驗收、保固都通過收到工程款、保固款,空調水處理再怎麼爛都可以,因為前述單位都不懂本項技術,並且夠格的水處理廠商在合約執行過程是「沒有腳色及權柄,除非受業主或監造邀請提供本技術之講解」,承包商因此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而偷工減料更加有恃無恐。這也是30年來業主權益受損害的背景說明。業主建廠組員、空調技師、監造們必須面對這30年業界實況的醜陋。

2. 偷工減料業主嚴重受害167%           大綱 TOP BOTTOM

這生態下被犧牲的是業主權益損害達工程總價167%;此外,水處理廠商權益及國家節能利益伴隨被犧牲,已經不言已明了。最後,傷害的是承包商自己。怎麼說呢?很簡單!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而偷工減料其主因乃是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且早已形同迴力鏢造成惡性競爭的工程生態,這是不言已明之事,只是30年來先進們大家都無正解的良性競爭之技術,所以也避談及無奈地忍受而已。本文論“業主監造技術”,雖指出此一事實,但也不再續談“良性競爭技術”,業主承辦員只有加強監造(參見第2節)不讓偷工減料情事再發生在自己的專案才是唯一正途;該“良性競爭技術”技術在產業商戰技術系列再論。

C. 業主權益損失必須加強監造才是正途

「自己的權益只有自己顧」,這句是民主自由社會的名言「不要做笨人倚賴別人替你顧,事實是大家各忙各的,沒有人會替你顧」;連受聘監造的空調技師也一樣,30年來的偷工減料案例每個專案都有空調技師,這些專案照樣發生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達工程造價167%情事,就是明證,不再贅敘了;業主承辦員倘若同樣因循苟且,結果依然相同,其理已明,同樣不再贅敘了。連法院都必須有原告提出才會有訴訟案,無人提出就不會有訴訟案;遑論主管機關更不是你的僕人,要替你辦事。業主既聘了空調技師設計監造也支付其費用,合約雖寫上“權益損失必須賠償”等類文字,然而事後舉證繁瑣且困難重重,遠超律師專業能力之外,只有事前加強監造‐明確要求「依規範第15187章第2.2.1節防垢防蝕標準審查成效實績及驗收保固檢驗成效」才是正途。

根據經濟部實測運轉EER、COP都有嚴重積垢現象,可見事後(完工後)追索繁瑣且難上加難,連主管機關都束手無策,參見EER訪測.經濟部(80)綠基會實測(民100年)二次大規模實測相距20年,下次可能12年後(本文寫於108年)的民國120年。由經濟部實測報告來估算,業主權益損失佔比約高達99.5%以上,意即除了本公司人力物力有限而受邀承作的極少數案例以外,其他都未達CNS 12575防垢成效標準;所以,加強監造才是正途。

由於篇幅限制,水處理技術的弔詭性與本公司技術二節改修訂於「搶標下.監造技術(2)」。前述都屬背景資訊,仍需抓住重點的監造,並回歸工作要求:完成合約的「執行力」–監造技術。

二、業主監造技術(1)              大綱 TOP BOTTOM

「自己的權益只有自己顧,不要做笨人倚賴別人替你顧,沒有人會替你顧。」業主承辦員不是只有編預算、責任就了(ㄌ一ㄠˇ)了,必須緊盯空調技師、承包商(意指承辦員必須執行二切結書的訂定);倘若連符合工程慣例的一紙切結書都不簽訂,無怪乎被技師、承包商看破了手腳–當然,他們不會笨到當你面呈現出來,表面上一定還是對你很尊敬的–關鍵處在結果論,經濟部30年來二次全國性實測都顯示EER、COP快速下降的積垢嚴重現象,這種“30年實況”已經道盡一切了,毋庸贅論。只有這樣(指簽訂二切結書)才可能達到令人感受到「他在乎、他真心、他決心做到(水處理達防垢成效)」的成果。這年頭,工程生態因為最低價標的盛行而愈來愈變化多端與複雜詭譎(業主採配套聘任空調技師監造的模式來做品質功能審查與檢驗,但空調技師卻“因循苟且”而未做實績審查與防垢成效檢驗二監造工作),然而萬變不離其宗的是政府採購法第26條的“品質功能效益”與第70條的“品管程序及檢驗標準”,意即提送實績與檢驗防垢成效都是承包商的工作,技師已完成專案設計之後只需於承包商提送前述二資料來做審查的監造工作就對了。特別是空調水處理工項施工與監造採不必要的鬥法(因為二方都知道對方並不具備空調水處理的化工技術,而空調技師卻莫名其妙的“放棄”CNS 12575檢驗防垢成效的空調技術,又莫名其妙的“採用”不具備的水處理化工技術來設計監造,故此,二方莫名其妙的“鬥法”。這就是空調新建工程案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的審查與檢驗“未達防垢成效”之工地背後緣由的關鍵因素(註:“最低價僅限合格品、不含次級品”係工程慣例,故業界習知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而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達工程造價167%情事,只不過是30年實況的結果呈現。業主既然二方都付款,就依法及合約有權利要求該二方遵照第15187章第2.2.1節規範執行空調技術的CNS 12575檢驗防垢成效,因而正確的維護自身權益)。業主承辦員編預算、訂規範卻不認真監造(意指沒有執行二切結書,又因對工程慣例的驗收檢驗不熟悉,缺少檢驗防垢成效程序步驟的指引),只是當“編預算、訂規範仍得不到防垢成效”之冤大頭的暴發戶,只有「在乎、真心、決心」(執行達防垢成效的檢驗)才能贏取真價值。「在乎、真心、決心」雖是心靈事物,而「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明訓就足以告誡沒有落實品管程序與檢驗方法」(政府採購法第70條,民企可以比照)的規範技術;意即沒有落實驗收檢驗,等同於「業主錢財露白」一樣的告知承包商「你放心來偷工減料吧!因為我驗收不要求檢驗」無怪乎經濟部30年來二次全國性實測都顯示EER、COP快速下降的積垢嚴重現象。

本文指出EER訪測.經濟部(80)綠基會實測(100)二次大規模實測運轉EER、COP,都顯出有嚴重積垢現象一事,表明30年來99.5%(意即除了本公司施工的個案有驗收保固的CNS 12575檢驗防垢成效之外,其餘均無)的空調水處理在工地監造缺失,承包商在最低價生態下殺價搶標為上一節主題,本節則論監造在編預算後的執行技術。讀者雖因在工地的腳色而異,但因工作的互動性而不可偏廢一方,知己知彼的潤滑度可強化工作的順暢度,倘若在本文啟發下自行發展,不也是提升自己的技能與應對技巧嘛!

以下泛論業主承辦員、總顧問、空調顧問(技師)的監造,其腳色分工比重視各工地而異,除非該共同性已經行之有年為業界所共知,本節就明列出來,其餘請讀者自行調適。

A. 監造背景說明(1)–合約執行面      大綱 TOP BOTTOM

業主承辦員應參考政府採購法(114)施行細則(113)及相關辦法要求各級受託公司,參考該相關法令,篩選及修訂適用專案的合約內容及運作模式,才是正確、有利自己的智慧心態。因為這是國家用人力財力訂定的法令,有極高參考價值。切勿被誆騙而忽略相關法令蘊藏的智慧,其中特別與本文監造技術具體做法,例如:總顧問必須監督各乙方派駐工地單位是否各盡其責,而相對的,設計及主要審查是空調技師責任,著手施作是承包商的工作。這是必須區分清楚的事。

1. 簡易/基本法律素養

“基本”意指合約執行所需之法律常識(高中公民課),特別有利於業主方之法條,業主承辦員、技師監造工作沒有理由不熟知及運用(其他設備項都有依此慣例),否則豈非不能勝任、工作執行不力及怠惰。業主承辦員、技師更該知道:事後(損害發生了)的索賠相比於事前(損害未發生)極端繁瑣、難度甚高,遑論律師逃避接案(因為當事人聘任他時無法提供“此必要事實”,他的法律專業無法發揮,因他不能憑空提告),承審法官不能逃避接案但他可揶揄、隱諷,主因是“此必要事實”意指損害發生的舉證與估算都必須業主方提供;特別對比於監造及驗收保固之二項審查的權柄依法本在業主方,正確行使該權柄時幾乎不增加任何工時及人力物力,損害的發生肇因於業主方“不想放棄的放棄”法律權柄的正確行使。

技師法第19-1-2&-3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17-2&-3條「應交由執業技師負責辦理」「不得令其受聘之執業技師於執行業務時,違反與業務有關之法令,或違背其業務應盡之義務(意即必須比照技師法)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7條三者雖是法律文字,但總意都是「維護業主權益」,意即合約規範第2.2.1(2)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須達「業主權益」之目的,但監造總顧問如逞強而被矇騙則責任自負,當然最好不要逞強而明智的改要求空調技師負起CNS 12575防垢成效實績審查及防垢成效驗收檢驗監造二程序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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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法第19-1-2條「損害業主權益」,以及第19-1-3條「違反與業務有關之法令」(如:政府採購法第70條「對(防垢成效驗收)訂定檢查程序及檢驗標準」等等)時,進一步依照技師法第39條除依本法規定處分外,應付懲戒」;如上,要求空調技師負起全責一事,更有法源依據。然而,業主承辦員更必須醒悟,這些法條都已訂定超過30年了,「徒法不足以自行」,意即–業主承辦員自己倘若不顧自己權益,連開口要求已付費委託的空調技師負起監造審查水處理成效實績及防垢成效技術的全責都不肯,等同於自己放棄這權利;這種連開口要求都不肯開口(包括工地常例的切結書…等),反而做夢倚賴別人(空調技師或工程會)替你顧,結果:還是沒有人會替你顧,因為大家(包括空調技師)各忙各的,都誤以為你放棄這權利了;30年來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雖然大家都知道“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卻“唯利是圖”般的採用次級品而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的殷鑑,就是最好的寫照。

2. 監造技術:CNS 12575防垢成效檢驗技術

合約規範第15187章第2.2.1(2)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但都執行不力等同於白訂了根據經濟部實測運轉EER、COP都有嚴重積垢現象,參見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所以,必須要求空調技師確實負起全責(技師法19-1-2條依據)做防垢成效檢驗

因此,有經驗的業主承辦員及總顧問監造就會歸責於空調技師,要求加強節能監造,特別要求常識常理的應用。最簡單的就是第一步各式節能設備關鍵共有的「品管程序與檢驗方法」,其中防垢成效的驗收保固檢驗都必須具備,尤其是防垢實績非常重要,且必須達前後一致性。30年來最奇怪的是:其他設備項都做品質功能檢驗,只有水處理項不做。這就是SOP的內涵與精神(精髓)所在。

當然第二步--實際執行程序與步驟,涉及送審時業主方承辦員與設計顧問的分工,設計者因審查有一定難度,多數監造成功者都要求提送防垢實績須達CNS 12575的90%以上積垢檢驗標準。(10%係儀表誤差、允差、及溫載條件的選樣誤差的綜合誤差值10%,非水處理該負責項目;意即水處理須達防垢成效100%。)

CNS 12575防垢檢驗程序:即以新機完工日或每年酸洗日的穩態EER、COP訂為基準值,以後364天的當天穩態EER、COP訂為運轉值,並逐月、季相同水溫負載的穩態EER、COP(即運轉值)比較,就可以得出防垢節能的成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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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列出三種水處理成效趨勢線綠色線符合CNS 12575防垢標準,達合約規範,為本公司水處理系統成效藍色線為國際級化學水處理公司成效紅色線為外夾式水垢處理器及非專業廠商的水處理成效;後二者未達合約規範,基本上中技社、綠基會都是依照CNS 12575檢驗結果

B. 業主監造技術概論               大綱 TOP BOTTOM

各級監造除空調技師以外均非屬空調專業,欲監造空調專業的承包工程公司本就有相當困難度,監造本項空調水處理更有困難度存在,且歷年來失敗率高,但因監造職責所在,當然業主承辦員既然已付款委託空調技師,最好不要逞強、自亂陣腳而應該智慧的改要求空調技師負起CNS 12575防垢成效實績審查及驗收保固檢驗之全責,才是聰明的作法。對於不真心探求技術,只想蒙混的空調技師與承包商,法院只有給個簡單答案,那就是「結果論–無論如何,只要達標(意即防垢成效達合約要求),怎麼做都對!只要不達標,怎麼做都不對!」本文前方水處理成效檢驗系列及成效驗析實務系列就是符合法律及合約的關鍵證據技術的文件。

1. 業主監造技術懶人包–新建工程案避免偷工減料的技術

經濟部二次實測已經證實EER快速下降,業界習知:此係嚴重積垢所致。因此,為了避免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達造價的167%,本技術懶人包共5項工作;本節列出其技術內容,而監造實務之技術說明參見「搶標下.監造技術(2),二節號數互相對應參照。各級監造只需要製作查核表check list[參考搶標下.監造技術(3)為依據來製作]逐項查核即可(註:“最低價僅限合格品、不含次級品”係工程慣例,故業界習知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業主承辦員懶人包關鍵技術乃是要求:

A. 承包商「未達成效須無償改善至合約要求」與

B. 技師、承包商二份切結書

C. 引用或修改合約主文.摘錄

D. 30年實況顯出「徒法不足以自行」這句諺語仍統管且指明工程界的黑暗面,足見業主承辦員心魔(意指沒有要求防垢成效實績與驗收檢驗),監造、空調技師、承包商仍然會不斷嘗試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而偷工減料以及“不偷白不偷”的承包商貪求利潤的商業慣性,況且專案技師跨越空調專業(CNS 12575防垢成效技術)踩入陌生的水處理化工技術,業界都知道「技師自曝其短」,所以被他抓到的機率相當低;技師切結書正好針對此項予以改正。

E. 最關鍵的是「必須達目的,因為已經編入預算且列入規範發包、簽約」,但30年來仍發生,無法抵賴、否認的“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因循苟且(技師)與非法暴利(承包商)”,而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達工程造價167%情事,足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魔咒屢屢發生,主因仍是業主承辦員心魔;除去心魔–堅毅、堅忍力道不達門檻不罷休,只有「達規範門檻」才能「夠力、除去心魔」,才能具備足夠威嚇力,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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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業主方(含技師)必須要求承包商送審時提出全年防垢實績確達CNS 12575的積垢抑制相關規定,並必須提送「品管程序與檢驗方法」供審查。倘非CNS 12575全年確效的防垢成效實績,應責成承包商提供該替代性防垢成效實績的「同等品」或水處理廠商之技術(二選一)達規範要求之本項CNS 12575防垢成效公信力證明,藉以避免偽科學的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情事再度發生;因為30年來的「假同等品」冒充情事不勝枚舉,足證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之讓人鋌而走險的威力;當然空調技師等監造本項防垢成效技能不足,積垢嚴重導致的EER快速下降經不起經濟部二次全國性實測的檢驗。

2. 驗收保固檢驗標準程序CNS 12575防垢檢驗標準即以新機完工日或每年酸洗日的穩態EER、COP訂為基準值,以後364天的當天穩態EER、COP訂為運轉值,並逐月、季相同水溫負載運轉值來比較基準值,就可以查核防垢節能的成效了。這屬空調技師、工程公司專業。

3. 業主承辦員必須儘早召開工地會議,快速確認前述事項於會議記錄之中,清楚分工並由空調技師負起全責,以利執行品管檢驗,且強調(並寫明於記錄中)承包商「未達成效須無償改善至合約要求」或由承包商提出切結書代替,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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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註:合約規範第2.2.1(2)節積垢抑制標準須符合CNS 12575之相關規定」,這條規範與100%未達標的工地其內容都相同,歷年來都缺「品管程序與檢驗方法」,導致書面審查與驗收保固之這二次檢驗防垢成效程序之監造執行面僅僅虛晃一招,只檢查該項目數量以及能運轉而已,並未察驗品質功能是否能達防垢成效。懶人包第2點已經清楚寫出檢驗標準與技術,解說參見監造實務技術之對應該點之說明。

5. 業主承辦員發包時找到有“防垢成效”實績與經驗的水處理廠商才是前4項工作旋乾轉坤的達標關鍵工作。

6. 業主承辦員必須謹記:這是「已經編入預算且列入規範發包、簽約」的工項,是「只有達標、不達標,沒有其他!」的監造工作。「除去心魔」就是督促空調技師切實監造,令承包商施工採購務必達合約要求;再說一次,這是「已經編入預算且列入規範發包、簽約」的工項。有一句廣告語「Just Do It!」最為傳神。

2. 只有達標、不達標,沒有其他!        大綱 TOP BOTTOM

結果論-無論如何,只要達標,怎麼做都對!只要不達標,怎麼做都不對!現狀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 (註:“最低價僅限合格品、不含次級品”係工程慣例,故業界習知採用次級品為非法、不符合約),而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參前方超連結)當然不達標,本人因接受經濟部補助研發本技術,有合約責任宣導研發成果,倘若姑息養奸當然違反經濟部研發補助的本意。本公司已有108-77=31年工地及防垢成效改善實務經驗,樂於受邀解說監造實務技術及合約規範。

三、結論

業主承辦員強嘴說:決心藏在內心。這句話只是笨人不肯承認“執行力不足的事實”而逞強的說詞而已,決心只有藉監造技術讓人看得見其工作智慧,因為過程中尚有許多步驟必須進行與執行,才能確保自身權益;執行力不足、技術力不足,怎麼強辯都無用。再說一遍,不要被人騙,更不要自己騙自己了!監造技術達成效才算數;不達成效不算數。

徒法不足以自行」寫出規範必須人去執行品質功能的審查及驗收保固成效檢驗才有成果,「執行力」才是落實的最佳保證,而空調技師負起全責,殆無疑問是最佳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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