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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4/04/18
[開拓商機技術]
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2)

工程產業技術/業主監造技術                       大綱 內容

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2)

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2).線學

相關文章: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1)(2)(3)

原始資料:按圖施工的最高境界(1)(2)

工程產業技術1:勝過降價殺價的技術勝過偷工減料的技術空調系統為什麼要做水處理空調工程業.商戰技能(1)(2)(3)(4)(5)(6)(7)新冠疫情下提高競爭力-1-2常識常理技能主機效率下降改善技能主機耗能增加改善技能技術圖譜與競爭力分析水處理化工和EER的整合技術(1)(2)魚骨圖技術價值工程技術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1)(2)(3)

總彙系列1.CNS/EER/積垢/熱傳熱力綜合系列,2.CNS/EER系列/應用,3.總彙.水處理化工技術4.總彙.水處理術語5.EER工程.早期總彙6.E平台-水處理技術

水處理技術系列1.空調水質污染計算2.EER問題與改善方法.原理3~4.化工技術解說(1)(2),5.空調技師-水處理設計技術,6承包商水處理技術,7水處理.實用技術及市場狀況

CNS系列檔案CNS,AHRI技術CNS,AHRI技術要點EER節能技術90%空調主機EER量測驗析實務技術EER全年確效技術冰機EER.基準值技術及運用技術

EER與積垢浪費檔案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費用展開表LCC 20年比較表積垢與LMTD公式演算積垢熱傳熱力分析LMTD公式演算筆記節能術語解釋及技能說明

工程效益系列費用展開表工程經濟效益評比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

EER改善成效檢驗系列:懶人包(0)(1)(2)穩態EER技術(1)(2)(3)

成效驗析實務系列EER驗證分析實務(1)(2)EER驗證分析系統畫面(新版)

趨近溫度系列趨近溫度的謬思(1)(2)(3)原來一直都錯了、(4)謬思的實證

防蝕技術系列1腐蝕測試.SOP,2腐蝕試片,3腐蝕照片與防蝕效益,4冷卻水管腐蝕破管

防蝕效益系列1冷卻水處理腐蝕率標準2水處理防蝕經濟效益技術

法令系列:1水處理採購與法令,2水處理與能源管理法,3水處理與技師法,4.EER工程帶動空調產業發展,5.ESCO產業發展的契機,6水處理與偽造文書,7承商水處理技術

業主系列1主機EER改善.第一步2業主進階技術3基本功4業主再進階技術5運轉EER改善專案,6精明購買家.知識經濟,7.CUS/EUS發包範例.解說8水處理送審範例解說

監造系列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2)(3)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1)(2)(3)

【大綱】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一、前言–分級已有法例
二、
圖面規範的設計標準     A. 越級承裝者「按圖施工」    B. 業主利益考量
三、
商戰關鍵仍是業主利益    A. EER工程才是業主最大利益   B. 技術的關鍵差異

【內容】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30~40年來空調業界的雙重困擾之處,尤其是施工採購送審未達CNS 12575防垢成效標準卻假冒者,就是不真、就是假貨,充斥在空調水處理工項中,毋庸贅述。

要言之,防垢成效檢驗技術如下,此可由本公司研發成功的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的518,400筆/年運轉資料庫依序提供:
   1. EER量測(CNS 12575)取得動態EER

   2. 依水溫負載群組→取得穩態EER
   3. 依相同水溫負載及週、月、季、半年、年之時序做比較分析
   4. 由比較分析結果確定防垢成效
之此系列技術。
  進言之,本技術之實務與解說參見超連結;又,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為其進階的應用實務技術,可提供快速且正確的防垢成效檢驗結果。

一、前言–分級已經有法例

前文論按圖施工的誤謬(1),許多先進亦有同感,今以實例(法例)補充說明之。

以空調工程技術來論,家用空調(窗型機或分離式冷氣機)是最簡易的工程,箱型機次之,小型中央系統工程又次之,中央系統工程再分特甲乙丙共四等,以1000RT、500RT、100RT三者作為區隔。以大系統看小系統當然主張低等者不能越級承裝,這是社會共識,該分級也明列於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9條,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明列於政府採購法第36條第1~2項,也等同於已經證明「按圖施工」對技術等級不夠者是不適用的。空調水處理既然由經濟部二次實測證實空調工程監造/施工結果CNS 12575防垢成效不佳,顯然其特定資格明列於發包規範中有此必要性。

A. 越級承裝者不願承認的業界困境

關鍵點是越級承裝者唯恐失去投標機會不願承認他不具備“該有的技術”,台灣的偽善文化又令人無意願當「正直」的「壞人」;這是空調工程業界的30年實況下,“惡性競爭”、“殺價競爭”,以致於“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167%的業界困境。當然更廣範圍的是社會與各種工程業界實況–「社會陰暗面」、「工程業界很黑」的寫照。這同樣是人類社會的百千年的實況與困境,只是歐美諸國因為有500年來基督教改教運動與後續多次改教運動的興起,逐漸照亮其陰暗面,“有聖經光照指引道路”而與亞非諸國有別,但仍只是“大黑變小黑”而已;歐美諸國的科學、哲學、藝術…等的“只是領先”的小幅改善,仍未臻完全的改善。但此(意指基督與基督教二者實乃“天壤之別”一事)非本文重點,不再續論。回歸困境的解決。

B. 業界困境的法律解決

1. 水處理技術資格與實績審查的法律依據

法律解決就是訂定法律、命令、規範如下說明;

1. 立法院於是訂定法律,即是直接訴諸憲法的人民利益(第15條–工作權及財產權)與公共利益的增進(第23條),就邀集相關主管機關並召開公聽會訂定技師法第13條的空調技術專業範圍、第19-1-2&-3條的達人民利益與相關法律的限制、第20條的不得逾越專業範圍、第39條的懲戒,以及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7條第9條的法律基礎,再加上訂定政府採購法第36條第1~2項的基本資格、特定資格與

2. 主管機關於是訂頒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下載pdf),前二事為業界習知。故此,

3. 規範於是有了“訂定水處理技術資格與實績審查”的法律依據,如本節所述。至於,個案技師是否放棄資格訂定或實績審查,只要他不要違反前述法律與命令,法律學理上不會追究;一旦違反前述法律與命令,就會追究責任(如後述第4點“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責任),這是業界習知與社會共知之事,不需贅論。遺憾的是,極少規範訂定水處理技術資格與實績審查,前述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高達新建工程造價167%一事,規範未訂定資格與實績應是一主因。

4. 再者,經濟部二次實測已經證實EER、COP快速下降之嚴重積垢情事,業界習知此乃肇因於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高達新建工程造價167%,不思遏止反而競相“惡性競爭”、“殺價競爭”,此乃成為業界30年實況的寫照,此不需贅論。

2. 規範訂定「按圖施工」須提送實績審查與驗收檢驗

茲進一步說明,遵照前述法律具備該等級的空調水處理設計/施工技術說明於下節。而「按圖施工」只適用於具備該等級技術者,不適用於越級承裝者或不具備該等級技術者,已可比照前述法例與主管機關訂頒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下載pdf)來訂定;至於是否具備該等級技術者的自我檢驗或提送審查,也已如CNS 12575檢驗防垢成效所表明。此亦為業界習知,不需贅論。下節論述“圖面規範的設計/施工訂定技術標準”。

大綱 TOP BOTTOM

二、圖面規範的設計/施工訂定技術標準

空調工程及其他工程專案都區分設計及施工二類工作區塊,自然其間必須有共通技術等級作為橋樑,且以圖面規範標單作為表達的媒介物。這是工程業界生態的一環。前述法令(立法院、主管機關、規範)早已作為業界習知的共同基礎;惟,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之違法行為應受法律追究,參見另文法令系列

A. 越級承裝者「按圖施工」

不具該技術的越級承裝者想要「按圖施工」,社會一定直覺的問:「甚麼?!這麼離譜?!」無怪乎30年來經濟部二次實測已經證實空調業界並未真正「按圖施工」,「事實勝於雄辯」的就是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167%。那,既然已經夠清楚,就不必再贅敘了。

B. 業主利益考量

1. 規範應訂定水處理廠商資格與系統實績檢查

業界習知:業主本來就因專業度不足才付費委託空調技師設計監造與承包商施工一事,遺憾的是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之濫用而業主無法覺察,再加上水處理工項採用違法(技師法第20條)的化工技術而非空調技術,且驗收保固未要求CNS 12575檢驗防垢成效,以致前述30年實況的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167%情事層出不窮、比比皆是。退一萬步來說,倘若係有業主為了要求水處理工項仍有三家廠商,
1. 等同於業主要求技師違反工程會頒布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第三點
  「不以符合該規格之廠商家數多寡作為判斷依據」之規定技師法第19-1-3條
  「不得違反相關法令」的規定;
2. 也等同於業主要求技師違反技師法第19-1-2條的“業主權益”:
3. 顯見技師倘若法律技術不足應付而接受「三家廠商」的業主要求時,該技師等同於
  陷自己於違反技師法第19-1-2&-3條的陷阱中。
  進者,為了勉強採購低等級水處理系統以達三家要求(因為經濟部二次實測已證實30
年來EER、COP因積垢而快速下降情事,業界都知道肇因為水處理偷工減料損害業主
權益167%情事。)遺憾的是技師寧可因循苟且而不求法律技術的進步與CNS 12575防垢成效的空調技術,違反技師法第19-1-2&-3條的“達防垢成效”的人民利益;只顧及眼前的“業主對水處理工項有三家”的錯誤與違法之要求,卻因為業界習知業主專業度不足而不顧及損害業主權益167%情事。
4. 解決方案乃是加強法律技術CNS 12575防垢成效檢驗技術,急迫時就是熟悉前述
  注意事項第三點「不以符合該規格之廠商家數多寡作為判斷依據」之規定,不得已
  時再加上政府採購法第26條第3項的「或同等品」字樣即可,
5. 永遠記得:必須運用「法律與主管機關命令是最上位的,其權限高過業主、技師、承
  包商的權限」,這是業界習知與社會共知之事。

6. 特別注意:30年實況的水處理偷工減料,採購差價7~9倍次級品陋習,因而損害業主
  權益167%,已經經過經濟部二次實測證實EER快速下降一事,業界習知:此係嚴
  重積垢所導致。

2. 監造/施工關鍵技術在防垢成效檢驗

前述「三家」則必須降低圖面規範標單的技術水準或要求,達低等級者能看得懂並能據以施工的程度。估計圖面規範標單的篇幅至少需2倍或更多,設計者增加許多…等等之種種額外工時與費用,加上施工階段越級承裝者可能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狀況,最終施工品質無法確保。這些都違背業主利益之事項,應該無這類甘心受騙的業主。這是現實利益考量的角度,說明越級承裝者能成功「按圖施工」達水處理規範CNS 12575防垢成效是不可能之事。這也是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167%是屢見不鮮、處處都是的業界實況之背景。

空調技師設計監造、承包商採購施工之技術關鍵在水處理防垢成效檢驗。故此,
1. 在規範寫明水處理防垢成效是遵照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之“品質、功能要求”,
2. 在規範寫明實績審查與驗收檢驗是遵照政府採購法第70條規定之“品管檢查程序及檢
  驗標準”。
3. 關鍵在法律訂定是以結果來論,意即水處理須達防垢成效,不是狡辯可以得逞的,前
  已敘明,不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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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戰技術關鍵仍是業主利益

A. EER工程才是業主最大利益

EER空調工程品質功能:EER空調工程技術指的是:1億元空調工程能創造1.67億元經濟效益,完工移交業主2.67億元(1+1.67=2.67)的總價值,成本費用仍在同等級誤差範圍,更何況業主都編列入預算,這樣的設計施工技術稱為「EER空調工程技術」(以下簡稱「本技術」)。本技術且可以完工驗收及保固二階段時進行EER性能驗證,並利用電腦長期追蹤,才能經得起業主團隊嚴格檢驗而贏得信賴與標案。這些都是業主長期等待,但空調工程公司因為無真正的服務熱忱,背後卻是二業界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乃藉口沒有什麼利潤都不願意學習並提供這項創造1.67 億元或167%經濟效益的技術,現在只有本公司技術移轉的合作團隊空調工程公司能提供這樣的技術;前述差價7~9倍已經不必顧慮了,理由之一是該次級品經不起業主檢驗,故此被淘汰了;其二,創造167%經濟效益的技術明顯是業主堅定利益,並且會列入驗收保固檢驗成效的。商戰技術當然必須紮紮實實的接受業主團隊的檢驗。

B. 技術的關鍵差異

現行空調工程公司習以為常的scope都僅侷限在施工及保固,對業主真正利益的營運階段運轉效率及壽命週期等都沒有在施工技術加以改良。這關鍵差異在1億元空調工程專案移交業主之後運轉的經濟效益達1.67億元,故而完工移交業主2.67億元(1+1.67=2.67)的總價值。有何業主會無視於這份利益而不要求設計者及施工者達成呢?

歡迎有志者一起參加EER工程推廣行列。網頁下方有本公司電話,歡迎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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