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要規範第15187章的「陷阱」
法令系列2:8水處理送審範例及解說、9.綱要規範第15187章陷阱、10採購不受三家廠商限制、11採購法修正說明、12氣候變化公約、13政府採購法規連結
總彙系列:1.CNS/EER/積垢/熱傳熱力綜合系列,2.CNS/EER系列/應用,3.總彙.水處理化工技術,4.總彙.水處理術語,5.EER工程.早期總彙,6.E平台-水處理技術
水處理技術系列:1.空調水質污染計算,2.EER問題與改善方法.原理,3~4.化工技術解說(1),(2),5.空調技師-水處理設計技術,6承包商水處理技術,7水處理.實用技術及市場狀況
CNS系列檔案:CNS,AHRI技術,CNS,AHRI技術要點,EER節能技術90%,空調主機EER量測驗析實務技術,EER全年確效技術,冰機EER.基準值技術及運用技術
EER與積垢浪費檔案:EER訪測.經濟部,綠基會實測,費用展開表,LCC 20年比較表,積垢與LMTD公式演算,積垢熱傳熱力分析,LMTD公式演算筆記,節能術語解釋及技能說明
工程效益系列:費用展開表,工程經濟效益評比,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
EER改善成效檢驗系列:懶人包(0)、(1)、(2),穩態EER技術(1)、(2)、(3)
成效驗析實務系列:EER驗證分析實務(1)、(2),EER驗證分析系統畫面(新版)
趨近溫度系列:趨近溫度的謬思(1)、(2)、(3)原來一直都錯了、(4)謬思的實證
防蝕技術系列:1腐蝕測試.SOP,2腐蝕試片,3腐蝕照片與防蝕效益,4冷卻水管腐蝕破管
防蝕效益系列:1冷卻水處理腐蝕率標準,2水處理防蝕經濟效益技術
法令系列:1水處理採購與法令,2水處理與能源管理法,3水處理與技師法,4.EER工程帶動空調產業發展,5.ESCO產業發展的契機,6水處理與偽造文書,7承商水處理技術
業主系列:1主機EER改善.第一步,2業主進階技術,3基本功,4業主再進階技術,5運轉EER改善專案,6精明購買家.知識經濟,7.CUS/EUS發包範例.解說,8水處理送審範例解說
監造系列:搶標下.業主監造技術(1)、(2)、(3),揭開按圖施工的誤謬(1)、(2)、(3)
【大綱】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一、前言—主管官員表態 A.經濟部研發補助合約對新湧要求
B.技師法相關防垢節能條文 C.與業務有關之法令
二、第15187章綱要規範與施工規範異同
三、第15187章綱要規範陷阱何在
A. 第15187章施工規範解套重點方向 B. 第15187章施工規範的合法要求
四、陷阱實例探討與避免
A. 陷阱實例... B.避免誤蹈陷阱之途徑
五、正確的水處理施工規範準則
A.水處理業界生態 B.統包品保施工計畫書
六、結論
【內容】 在假貨充斥空調水處理業中,新湧就是信用、專業 TOP BOTTOM
30~40年來空調業界的雙重困擾之處,尤其是施工採購送審未達CNS 12575防垢成效標準卻假冒者,就是不真、就是假貨,充斥在空調水處理工項中,毋庸贅述。
要言之,防垢成效檢驗技術如下,此可由本公司研發成功的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的518,400筆/年運轉資料庫依序提供:
1. EER量測(CNS 12575)取得動態EER→
2. 依水溫負載群組→取得穩態EER→
3. 依相同水溫負載及週、月、季、半年、年之時序做比較分析→
4. 由比較分析結果確定防垢成效;之此系列技術。
進言之,本技術之實務與解說參見超連結;又,M&V節能量測驗析軟體為其進階的應用實務技術,可提供快速且正確的防垢成效檢驗結果。
一、前言—主管官員表態
「陷阱」是幽默也是反諷。水處理本屬化工技術不在空調技師的專業領域,EER、COP技術才是空調技師的專業領域,不只是空調業界習知,連相關技術業界都有此共知。技師法第20條「技師不得逾越執業範圍」,這點明文顯示此事清楚且淺顯易懂,套句法界常用的「不言自明」就足以說明了。文題「陷阱」指的是下一段所示之事。
空調技師做綱要規範下載而採用其第15187章時,基本上該章標題「水化學處理」與其70~80%節內容已有未能達到技師法第20條與第13條的競合性之法律實務專業要求,但錯誤引用的違法行為,其責任必須錯誤的空調技師自行承擔,如下述。這一點本人已經和工程會主管官員討論過,他們依照「依法行政」的準則,已經明確表示:現行綱要規範符合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但施工規範不得盲目照抄用,這已經載明在網頁上(圖一)聲明:「本人已充分了解本綱要規範尚非屬施工標準規範,應用本綱要規範時需就擬發包之工程特性,全面檢視本綱要規範之內容是否足可符合工程之需要,不致盲目照抄用。」空調技師須按「確定」才能下載引用,這表示:空調技師引用第15187章時,仍須依工程會命令自行檢視及修改,以符合技師法對專業的要求。這是工程會官員也怕被追究他違反法律而避開之推諉卸責或自保的託詞,你奈何不了他,除非你能有較高明而可以追究之法律實力。
另參見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綱要規範下載」2024年1月網址:https://pcic.pcc.gov.tw/pwc-web/service/tec0304並修改加上「註:章名前加註星號(※)者,表示該章非屬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之範圍,僅供各界參考,工程會不再辦理維護更新;其他章名前未加註星號(※)者,表示該章屬共通性工項綱要規範之範圍,由工程會會同該章之專責機關持續辦理維護更新。」,(2024年以前版本)綱要規範完整版 (第二個橘色塊標題名稱,而第一個標題為公共工程綱要編碼),其下方(2024年1月)「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修正總說明」。又,參見法令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實施要點(105年12月26日廢止/停止適用)、新版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由於各網站都會進行維護,請恕無法隨之修改,故網址變動時請自行搜尋該網站新網址。
圖一 綱要規範聲明
工程會執法瑕疵下,空調技師自行依法之技術
首先,工程會推諉卸責的瑕疵,他純屬無奈;因為他盡力去做了,本水處理工項就由空調技師自行依法達法律要求而行了。常見馬路施工挖洞,只要裝設警告標示加上夜間閃燈即可,車輛行人必須自行注意安全。技師法的專業要求就綱要規範第15187章水處理而論,應依照本科(亦即空調)技術要求。空調技師逾越空調專業踏入水處理化工領域已有違反技師法第13、20條的行為,本應有高度的警覺性及危機意識。再論,綱要規範第15187章水化學處理並未授權空調技師具有水處理化工的專業證照或相關授權。相反的,主管官員他們認為:既然技師法已經給予技師執業的特權,依據「權責相符」的法律原則,空調技師必須對達相關空調專業水準負責。
若是設計監造時不予以修改綱要規範的違法處,加上任憑承包商採購水處理與合格品差價7~9倍的非專業廠商次級品施工偷工減料,而監造審查不予以阻止,更有坐實逾越空調專業的違法事實。相反的,若是交由專業廠商施工,則可達CNS 12575的防垢成效要求與驗收檢驗,使得技師法第1條要求的專業及公共利益並未受損,亦無違反技師法第13、20條的嫌疑,因專業及公共利益的維護而重新檢討降低疑慮以致於消除。連第19-1-2&-3條的業主權益及相關法令也都達成。這與前述非專業廠商施工品質低劣,不止第1條的空調專業及公共利益已遭受損害,連帶空調技師逾越空調專業踏入水處理化工技術領域所致的違反技師法第13、20條嫌疑隨之擴大而坐實其違法情事,進一步涉及直接違反第19-條第2&3款。主管官員沒有人敢違反法令規定。
但是,很弔詭的是:前述水處理非專業廠商“有達成效”一事只是空調技師及承包商“自欺欺人”的假設,並無實際認定,該二者因此項失職而有刑法詐欺共犯、業務登載不實共犯(行使不實之送審資料)之嫌疑。因為空調技師及承包商既然無水處理化工技術,自然無從認定而讓不實之送審資料通過施工,無人把關、負責,避免此項違法事只有要求承包商提供水處理廠商公信力專業證明及“防垢成效實績證明”來協助加強審查。倘若無如此加強,則技師法第1條公共利益的維護還是落空。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但第23條允許「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公共利益的維護無法落實之時,法律就不能訂定,避免傷害人民權利。技師法制定時已適用「權責相符」的法律原則,這是國家公權力運作的基本法則,不容逾越、踐踏。
A. 經濟部研發補助合約中對新湧公司要求
新湧公司在本人率領下三次獲得經濟部技術認證及七次研發計畫補助,經濟部在合約中要求應將研發成果推廣,以符合國家利益。研發計畫中空調節能的產業平台技術;論及業界生態、產業經濟、工程技術、工程規範…等均與相關法令有關。工程會及經濟部能源局、工業局等主管官員當然期待業界都能依法配合,特別是接受經濟部補助的新湧公司,研發計畫通過技術審查,其配合法令的可靠度、熟練度、創新性…等都獲得肯定及背書。
本人不是檢察官、法官,也不是工程會、工業局、能源局三主管機關,而是接受經濟部研發補助,有合約責任宣導本技術,另有經濟部技術服務機構認證,該二項也符合具檢舉與證人二資格。倘若姑息養奸以致二業界貪圖水處理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而使用(提送、審查通過、施工)與陷入業務登載不實關聯事、以致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一事在空調工程猖獗,當然違反經濟部研發補助的本意。
本人也受業界先進肯定,十多年來被推選為水處理公會理事及ESCO(能源技術服務產業)協會理事兼技術委員會委員。對依法行政的認識與瞭解配合程度遠高於一般業界,因此受主管官員青睞,更是理所當然之事。
研發成果推廣計畫(EER工程新商機)另文介紹。
B. 技師法相關防垢節能條文
第1條「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公共利益,建立專業技師制度,提升技術服務品質,健全專業技師功能,特制定本法。」
第13條「技師得受委託,辦理本科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施工、製造、保養、檢驗、計畫管理及與本科技術有關之事務。」
第19條「技師不得有下列行為:....二、違反或廢弛其業務應盡之義務。三、執行業務時,違反與業務有關之法令。」 大綱 TOP BOTTOM
第20條「技師所承辦之業務,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逾越執業執照登記之執業範圍。」
第39條「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本法規定處分外,應付懲戒:一、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所定之行為。」
第41條「技師違反本法者,依下列規定懲戒之:二、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應予申誡或停止業務。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之一:應予申誡、停止業務或廢止執業執照。」
第42條「技師有第三十九條規定之情事時,由利害關係人、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技師公會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技師懲戒委員會處理之。」(本公司為利害關係人,依本條有提報之權責)
第50條「未依法取得技師資格,擅自執行技師業務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命其停止,並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其不停止行為者,得按次處罰。」
C. 與業務有關之法令
技師法第19條之法令指:消費者保護法 政府採購法 公平交易法 能源管理法。
1. 法規技能
施工規範的編寫本屬另一領域的技能,但因空調技師經常性編寫且在空調領域自身的專業,所以難度較低,但對屬水處理化工的另一領域技能則難度較高。特別現行的綱要規範(3.0版)與施工規範有較大落差,空調技師需具足夠的水處理技能才能達到專業與品質的法令要求。技師法第20條「技師不得逾越執業範圍」已經明示禁止空調技師採用水處理化工技術,而必須遵循技師法第13條採用空調CNS 12575的EER、COP量測驗析技術來設計監造。
法令對空調技師屬另一領域的技能,空調技師若欲遵守這些與業務有關之法令,首先須讀過這些條文,並學會水處理化工技術,考取化工技師執照及執業(比照空調技師執業模式),從其中找出正相關或次相關等條文依序臚列。顯然空調業界都企圖便宜行事,拿著雞毛當令箭,將綱要規範第15187章直接採用當作施工規範,連修改都付諸闕如,而不願意遵照法定模式。若有疑慮者,網路有些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公會有解釋文章,可在其中找到專業解答。當然主管機關或其委外機構也是可行途徑。這是本人十多年來的經驗可供參考,另本人教會會友有法務部次長、檢察官、法官多人,每週一起做禮拜可向他們請教及借鏡的經驗,這部分屬於個別差異性,不是每個人都有相同管道,就僅能把心得寫出供空調先進卓參了。
2. 工程生態中的法令
水處理業界專業廠商間的競爭,施工規範須維護業主權益(技師法第19條),並依公平交易法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之要求,加上任憑承包商採購水處理與合格品差價7~9倍的非專業廠商次級品施工偷工減料,仍予以監造審查與驗收檢驗通過,造成不公平競爭的結果,已顯然違反公平交易法,不可不慎。
施工規範中若品質功能規範未達清楚寫明,以致於造成價差數倍以上,顯然與要求有違。特別化學藥劑種類及成分繁多,濃度亦影響品質功能之結果,施工規範若過度列出項目,則有限制的違法之虞。項目太少或不足,則有過度寬鬆,導致品質功能無法達成之疑慮。發包招標中,工程公司向水處理專業廠商詢價,工程公司必然廣泛詢價,水處理專業廠商研讀施工規範,若有疑問,必須請求招標單位(業主)釋疑,未達專業水準者有遭業主更正以符合法令之情事,顯見施工規範必須具有專業水準,才不至於影響招標等進度。
二、 第15187章綱要規範與施工規範異同
既然主管機關依法行政,我們就應該瞭解他們依據的行政程序,一步一步依循他們的步調,以避免誤蹈法網。
綱要規範顧名思義屬於綱要層次,與施工規範不同,已經不言已明。第15187章水化學處理綱要規範對品質功能訂出指標性要求,對引用者有法律拘束力。空調技師引用時必須符合技師法的權責相符之要求。這是主管官員依法行政必須完成者,否則他就有違法瀆職之虞。畢竟總要有人負法律責任呀!民眾也期待官員負責,才能安居樂業呀!
施工規範則屬於空調技師的權責範圍。但基本上必須可執行達所須的品質功能要求,換句話說,必須在不違背前述法令要求(第15187章綱要規範若被採用則等同於法令)下。實務上這難度對水處理專業廠商亦非簡易可行,對不具備水處理技術的空調技師,若他強行設計水處理化工技術則難度相當高,或直率說:現狀都是恣意亂行,以致30年來都是偷工減料、損害業主權益達專案之167%。簡言之,空調技師必須兼具水處理技師或化工技師的技術水準,才夠資格設計水處理化工施工規範(但依據判例必須具執業資格才可),否則依法只能設計監造空調技術的CNS 12575防垢成效的水處理施工規範。下節及第五節提出可行對策。
三、第15187章綱要規範陷阱何在
第15187章水化學處理綱要規範對品質功能既然訂出指標性要求,空調技師引用時,其施工規範就必須具備可施工達該要求之品質功能指標的技術性。前節已經點出技術難度對空調技師而言相當高,若空調技師不考量自身並不具備水處理化工技能強行提出,已有恣意亂行之違法嫌疑。這陷阱其實就是空調技師自己挖陷阱讓自己誤蹈法網,這是人類的盲點。很多空調技師就教於我,老實說:國家法律已經訂在那裡,國民只有遵行沒有違法的道理。本節茲重點提出空調技師如何遵行的對策建議,第五節將進一步詳細說明。
依照經濟部認證之專業廠商指證:單純只用化學藥劑及控制系統,國際級水處理廠商的最好極限水準為主機EER僅達CNS 12575之75%,與第15187章之要求(100%)有相當的差異,並不符合綱要規範的要求,空調技師倘若一意孤行、恣意亂行,就有違法之虞。很簡單的例證就是:已經在路口遇上了紅燈,就是停下來等候綠燈亮了,就可以通行。如果有人硬要問說:紅燈,我怎樣才能過?這種問題,答案:只有一個,就是闖紅燈受罰,若有車禍,視傷害輕重,民事賠償或刑事追究。這種事是沒有討論的意義,強行討論只是硬ㄠ而已。
A. 第15187章施工規範解套重點方向
本節提出第15187章施工規範重點方向,可以採行類似幾何學的補助線解法。其要點如下:
施工規範必須另加上CMCS(COP Maintain and Control System,COP維持控制系統),此系統屬水處理化工技術,空調技師並無相關設計技術。水處理業界通常採用統包品保模式(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4條),由專業廠商(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6條之履約施工技能)提供統包設計施工計畫書供審查,亦即整合規劃設計及施工驗證於同一份計畫書。水處理專業廠商資格有「水處理工程業管理規則」(法令)及水處理公會之專業背書,空調技師的責任才有達轉嫁之門檻。這就是政府機關常說的法源依據。簡言之,就是行政程序中環環相扣的法源依據。民營企業如電子廠、化工廠亦然。因為企業界對採購的水處理成果良窳必須概括承受,因此,當然對廠商的專業度都非常在乎。這是基本要求。
另施工規範其他部分採行類似專案管理模式,臚列出需求,由專業空調水處理廠商提出統包品保施工計畫書供審查及追蹤。由於廠商專業技能已經達到要求,施工計畫書列出年度工作項目及其管理考核指標等環環相扣的技術原理和應用關鍵處。
B. 第15187章施工規範的合法要求
簡言之,空調技師業界捍衛自身的執業法益,一面不允許電機技師業界侵犯,另一面也必須發揮達空調業界該有的水準,這才是社會各界都予以支持的技師法專業分工,也才是依據憲法第23條「公共利益增進」所訂定技師法立法意旨所要保護的「人民利益」。相同道理,空調水處理的專業分工亦為技師法立法意旨所要達的「公共利益增進」(參見技師法第20條「技師…業務,不得逾越執業範圍」,意即水處理系統不得採用違法的化工技術設計監造,應採用合法的空調技術設計監造(技師法第13條)。
前述第15187章之要求主機EER達CNS 12575之100%,施工規範實務可採行90%較為合理可行,此係法律不能偏離事實(技術實務)來執行。合法性及理由如下。其一、採行100%有窒礙難行即造成爭議之處,因未把誤差及實際狀況考慮在內。這直接涉及空調技師專業(參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 年度訴字第222 號判決書(點擊該網頁“案例2-1”pdf檔第27頁),「五、本院判斷如下:(二) …確實查證及評估該…材料…之使用經驗、特性及限制等情,是否符合標準規範…,以達…之基本功能。」),不可不慎。其二、CNS 12575主機標準中EER、COP及能力、耗電的允差及量測誤差可達10%,亦即採行全年度都須達90%以上之要求列於施工規範,可合於法令要求之業主權益及實際可行而二者兼顧。
四、陷阱實例探討與避免
A. 陷阱實例
依據前述主管官員所表示,把第15187章水化學處理綱要規範直接當作施工規範者,已屬有違法之虞的範圍。醒悟前述違法之虞者,意欲修改達不違法者,也牽涉他本身在第15187章範圍內的專業技術是否充分。不尋求能符合前述專業標準,強行提出等同於自己挖陷阱讓自己誤蹈法網。若有不服者,應先自行檢討法令已經明白要求。
實例一:檢附計算書說明冷卻水及配管內的保有水量之0.05%比例投放或依循環水量20 ppm濃度比率投放。
陷阱解說:就技術而論,此部份與主要之負載導致水質變動之問題解決(即品質、功能之達成)仍有相當差距,本實例僅要求次要之劑量比例,對於關鍵而重要之配合水質變動之劑量操作控制,並未提出其設計或提出要求施工廠商,顯然不符合技師法對於水處理技術之專業要求。有違反技師法之虞,已不言自明。進一步來說,這計算書只能應用於化工廠冷卻水,不能用於空調冷卻水。蓋,化工廠冷卻水的負載因製程生產相同產品時的需求都屬恆定條件,與空調冷卻水因冰水主機負載屬變動條件,二者的冷卻水水質的變動性有極大差異,因而不能亂套用。連這差異都分辨不清者,奢談有足夠專業技能。空調技師至少應瞭解空調冷卻水運作的變動性,並要求水處理廠商克服此問題,並把這要求寫成規範。實例一沒有列出這要求,這應算為空調技師失職。下二個檔案可以看出水化學處理技術的點線面構成因子的互動與關聯,其中簡單介紹「防垢劑的關鍵技術」,不像某些人為了貪圖次級品與合格品差價7~9倍之非法暴利(承包商施工)與因循苟且(技師監造),而偷工減料,就認為「水化學處理沒什麼技術,只要買來就會發揮功能」。
有機磷酸鹽防垢劑(一) 及 有機磷酸鹽防垢劑(二) 防垢劑的關鍵技術
實例二:無毒性
陷阱解說:無毒性為一非專業之名詞,不應該出現在規範中。就法論法,不當限制與綁標無異。口毒性LD50(半數致死量)尚可勉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性,但卻與水處理無關。因為沒有人會喝冷卻水,更不會喝化學藥劑。第15187章已有安全性之要求(1.7節),已屬正當、必要且合理。冷卻水處理藥劑並非供食用或飲用,口毒性非屬必要之施工要求。OECD歐盟2001年因LD50爭議性太大,已經廢止。若直接及間接的品質功能要求尚有許多疏漏處,反而額外要求口毒性、無毒性,益發突顯要求之不合理性。有違反技師法之虞,已不言自明。
註:LD50廢止一事參見:Test Guideline 401, Trends in Pharmacological Sciences, vol 22, February 22, 2001。另參見OECD網站標題:OECD Test Guideline 401 was deleted in 2002: A Major Step in Animal Welfare: OECD Reached Agreement on the Abolishment of the LD50 Acute Toxicity Test,http://www.oecd.org/env/chemicalsafetyandbiosafety/testingofchemicals/oecdtestguideline401wasdeletedin2002amajorstepinanimalwelfareoecdreachedagreementontheabolishmentoftheld50acutetoxicitytest.htm
陷阱解說:第15187章僅為綱要規範層次,非為施工規範。綱要規範
實例四:加藥及控制設備/系統
陷阱解說:這部分的文字說明僅為電機控制或電子PLC等的專業,未見到化工水處理的專業,更未見到空調水處理的專業所做的設計說明。明顯與技師法要求的專業有相當的差異。空調技師由於不具備化工水處理的專業,更未具備空調水處理的專業,當然看不出加藥控制設備/系統的功能運作關鍵技術所在,對know-how及know-why亦缺乏研判技能,於是連買賣業等非專業的廠商所提供非專業的陳述都照單全收。這些規範文字及圖面都證明沒有達到空調水處理的專業門檻。
實例五:沒有文字規範,空調技師自己口頭說說而已
陷阱解說:空調技師其實早已知道在現今工程生態下承包商都是低價搶標,不可能自己增加費用虧本,在規範要求以外施做(含採購),但卻口頭提說「承包商可以…」這類無實際意義的話。回歸務實面,施工規範就是施工規範。
實例六:完全不提主體的水處理品質標準,品質保證一節卻提列多樣周邊的、附屬的電氣控制或電子PLC等項目,包括試車、完工後的水質檢測、腐蝕測試。
陷阱解說:第15187章施工規範既然對核心的水處理品質功能標準不提,既成事實就是這施工規範的文字標單圖面已經不符技師法或採購法的專業及品質功能要求。專業要求已如前述,缺乏主體水處理品質標準,周邊及附屬仍無法支撐其專業該有的水準。已經足夠清楚,不再贅言。施工規範的品保程序必須知道這些程序、步驟大多數是不可逆的。換句話說,承包商首先提出送審,依照審查核定書來施作,再請求對施作及功能試車部分進行初驗、複驗等。送審核定書若有瑕疵,造成品質功能不符法令要求,萬一不幸,依核定書施作則拆除重做之費用,其責任歸屬之爭議影響工程進度的進行,也間接影響業主權益。此總總均違反專業技能,息息相關,不可不慎。
B. 避免誤蹈陷阱之途徑
避免誤蹈陷阱只是專業技能的消極性功能。積極性的開創效益才是業主付費委託空調技師的目的,也是國家公權力介入立法,排除不達技師法門檻之非專業人員進入競爭,保障技師執業權益的立法意旨。
空調技師想要避免誤蹈法網之途徑有四,其一,不要採用將水處理項目納入設計;其二,向有水處理專業技能認證者尋求諮詢及協助,讓施工規範達法令要求之最低專業;其三,向主管機關反應,尋求諮詢及輔導,其四,修改法令。這是淺顯易懂的道理,否則向法律挑戰的後果,必須自行負責。多位空調技師先進考慮第一方案後,已經發現EER降低的責任將危及自身空調技師的形象,就自行排除不考慮了。第二、三方案是主管機關所主張符合行政程序及國家政策施行的模式。也許業界先進有人願意另行嘗試第三方案,主管機關向本人提起,若技師公會開課,工程會有補助講義可申請。本人向理事長轉達了。總之,能成功者都樂觀其成。第四方案之修改法令與主管機關及國家政策不符合,可能性應該很低。
1. 常識常理的應用
其實異領域的水處理技術施工規範,仍可由本領域的空調項目追溯初始施工規範建立的過程與其情境,有許多雷同足供借鏡之處。這是專業技能與常識常理交織的整合應用。利用具有水處理專業技能者,參考第15187章綱要規範,提供初步的施工規範再予以修改成符合公正公平公開、合情合理合法的模式,同時參酌本領域的施工規範格式,再因業界熟悉程度不同予以修改。如此應可符合該有的專業品質功能要求。另文常識常理的應用三節有實務的分析與實務運用。
舉空調主機及冷卻水塔為例。業界都「已經熟悉」廠商專業資格及設備原理與技術之應用,以專業廠商的合格品資料送審施工已是共識。所以其施工規範用詞已經包含前述專業資格及設備原理與技術之應用,並已符合法令要求。進一步說明之。如果規格寫出主機耗電率為0.576 kW/RT或COP 6.10,空調業界都知道是離心機,當然不再需要寫出「廠商專業資格及設備原理與技術之應用」,以避免累贅。而且無人提送離心泵浦(雖然它也是離心葉輪,但處理的流體是水,離心機處理的流體是特定冷媒)。亦即選機規格(品質功能表達之一種方式)訂出時,將限定承包商提送的「廠商專業資格及設備原理與技術之應用」。
這是水處理施工規範與熟悉的主機及冷卻水塔不同處,必須修正表達方式,以達到清楚明白為原則。簡言之,水處理施工規範及用詞也必須一樣符合。這是應用常識常理就可以理解的。
2. 科學及技術都有一定標準
技術必須以科學為基礎,其次必須與實務實場配合,達一定實用者。舉例來說,地心引力對所有在地球上的物體都發生引力作用。飛行技術須克服地心引力的技術。自然界的飛鳥、昆蟲由上帝給予生物性的飛翔技術,耗能極低、效能極高,數千年來科學家常研究來作為發明啟發的來源。飛機、噴射機、火箭…等耗能極高、效能極低,但仍不失為成功案例。碳酸鈣結垢屬冷卻水運作後的自然律,水處理必須對抗碳酸鈣結垢的自然律,克服能量趨向最低的趨勢,這是熱力學第二定律。空調技師對水處理廠商必須具備足夠技能,才能達成品質、功能要求,才能分攤他的法律責任,避免違反相關法令。這點只要有常識常理就可以瞭解,不需要多大學問呀!本人完全不能理解某些空調技師恣意讓非專業廠商施做,本人完全不清楚其中是否有不法意圖或不可告人之處。這是這些空調技師必須對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辯解或辯護之事。而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屢屢接觸宵小之徒以及一些暗地裡做出不恥之事而外表道貌岸然人士,已經看多了也聽多了那些不法者推諉卸責之詞。這是另一個世界的事。
但非專業廠商施做不符合科學及技術要求,本人作為水處理專業技術廠商,且有經濟部認證,倒是很容易在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面前作證。
五、正確的水處理施工規範準則
正確的施工規範需符合法令要求。或者說,符合法令要求之後,仍有海闊天空。但這牽涉技能高低的現實條件。技術層次高者,當然海闊天空。技術層次低者,連拼命努力都僅低空掠過,若還要論及其他,就有點緣木求魚、沒有自知之明了。惟,本章第2.2.1節空調主機水處理「須達符合CNS 12575相關規定」已經拉回空調本科技術,對空調業界的技師、工程公司篩選具備該實績的水處理專業廠商一事,就不是難事了。剩下刪除化工技術的違法節項,當然可要求或不要求水處理專業廠商提出相關化工技術資料供審查,同樣也非難事,蓋因為第2.2.1節已經規範水處理系統防垢防蝕成效的品質功能了。
空調技師在空調本業享有海闊天空的自由,原因是技師法給予他執業的空間,但限制未具空調技師者,二者的差別就在於技能高低。同樣的道理,技師法限制空調技師的水處理施工規範不得有未達水處理技術及品質之內容。而限制與禁止仍有差異,空調技師必須醒悟到:發包文件都屬公開的白紙黑字資料,具備法律效力。其中的水處理施工規範對專業廠商的水處理技術要求亦必須有等同於技師法要求的專業技術水準,意即須具實績且本案施工達CNS 12575的防垢防蝕成效,這已經在第一節詳細說明主管機關的態度。
前述第四B1節「常識常理的應用」中已列出「廠商專業資格及設備原理與技術之應用」為品質功能達成的核心部分,施工規範應予以列出。
A. 水處理業界生態 大綱 TOP BOTTOM
首先50年來的水處理業界的生態都是化工廠業主自行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水處理項目單獨採購,每年採購時僅合格廠商才有投標報價權利。當然這名單都可隨時更新,但都須經過使用單位認可及考核其技術成熟度、可靠度。近15年來電子廠也採行類似模式。主因是非專業廠商在長達一年的合約中失敗率極高,且影響生產製造之品質、良率及產能。多數園區電子廠都把水處理項目排除在空調技師的設計外,由廠務空調部門自行發包。足見業主早有見識,水處理非空調技師的專業技術領域。專業化工水處理廠商當然令廠務空調部門滿意多了,但這並不包括他們對主機效率EER的要求,避免面對專業化工水處理廠商技能不足,無法發包的窘境。部分園區電子廠將水處理項目單獨採購的規範曾列入對主機效率EER要求的案例,屢屢發生必須中途解約一再更換廠商的窘境。連廠務空調部門都下不了台,以後不敢將規範列入對主機效率EER的要求。
化工水處理廠商其專業仍無法負擔空調水處理的品質功能要求,遑論非專業廠商,其理甚明不再贅言。化工專業水處理廠商由於無法掌握空調主機的運轉狀況所導致的冷卻水水質變化,絕大多數都停留在化工廠的市場,很少進入空調水處理市場。特別是要求主機EER須符合CNS 12575的90%以上之類的品質,為了避免屢屢因品質不達要求而被索賠,危及該公司的專業形象,這些廠商通常不參加投標。但非專業廠商本來已無專業形象,運氣好低價搶標,交貨領款之後,因不達要求而結垢也需一段時日,此時也可以採拖延戰術,先答應改善,一次拖延一二個月,二次之後再利用爭議對業主造成困擾超過八九個月而不了了之,這是利用奧步達到脫身的目的。損失的是業主,口耳相傳,電子廠業主當然訂定專業要求的門檻,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嚴格審查。
水處理廠商的專業區分為化工水處理廠商及空調水處理廠商,連水處理公會都予以這樣區分。空調技師、工程公司都應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嚴格審查,消極面避免投標時被對手攻擊其團隊技術缺陷,積極面創造工程技術(設計或施工)的品質及價值。
B. 統包品保施工計畫書 大綱 TOP BOTTOM
本節空調水處理專業廠商指的是兼具空調及水處理,二者整合技能的廠商。正確的施工規範應列出空調水處理廠商須具備本項品質功能所需之技術與能力,如下。
施工計畫書的要求,應包括 1. 提送空調水處理的水質汙染量及其逐時變化之計算, 2. 空調水處理機或藥劑成分濃度及針對逐時需求劑量的操作控制模式, 3. 設備運轉或劑量與需求量的落差及其累積所採用的COP維持控制系統與污染補償之原 理、應用與設計選用計算式, 4. 前述設備運轉或劑量操作控制模式與, 5. 達成品質功能的關鍵水處理防垢技術, 6. 空調主機EER、COP量測驗證在不同負載、冷卻水溫下的比較之全年確效技術,首 先建立基準值曲線(參見連結)及其次完工後三、六、九、12個月建立運轉值之驗證 模式。
然而,技師法第20條已經寫明空調技師的設計與監造工作不得採用違法的第1~5點水處理化工技術(前述列出僅作參考;蓋本人具水處理化工技術,列出第1~5點用意乃是顯明30年來空調業界受非專業水處理廠商欺騙,連化工廠水處理技術都不如,導致運轉EER、COP快速下降之嚴重積垢情事,如經濟部二次實測所顯示,不再贅論),而應採用第13條的空調技術執業,且進一步於綱要規範第15187章第2.2.1節指明CNS 12575防垢成效要求;凡此種種已經正確的列出空調技師、承包商與水處理廠商須具備本項品質功能所需之技術與能力,如第6點所明示。
六、結論
由於節能減碳的世界潮流帶動下,空調節能已成為主流技術,主機耗電比重最大,可作為工程技術的品質及價值分級及升級之關鍵項目。空調水處理與空調主機在投標評分的比例將有重大改變,特別是空調主機或其他設備技術逐漸成熟的今天,投標(設計或施工)的空調技師、工程公司差異不大之際,水處理的品質及價值之技術差異性超過其他設備達數十倍,以業主權益為主要競爭基準時,此部分對投標得標之關鍵影響力已經必須重新評估了。第15187章施工規範的品質功能效益也必須符合時代潮流,法令要求亦已訂定多年,不符法令要求者將被主管機關取締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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